第二节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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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5日,经区党委建立党委会议、管委常务会议制度。2009年6月23日,经区工委建立工委领导班子“五包”制度、工委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制度、工委领导AB角制度。2010年3月8日,经区工委建立工委、管委重要事项督办评价制度。
会议制度
1992年9月5日,经区党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会议、管委常务会议制度的决定》,对党委会议制度做出以下规定
1.经区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3.党委会议参加人员:经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列席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4.党委会议主要研究以下问题:需党委会研究决定的编制和机构设置;属党委管的干部任免;有关党的建设、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纪律监察的重要事项;需要党委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5.需经党委会研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党委会议议题提报单,由党委办公室汇总,向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提报,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需要研究的议题。6.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一时形不成决议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定,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会议再议,直至形成决议。7.实行督促检查制度。凡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党委办公室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印发《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每月书面向党委汇报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2009年6月23日,经区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工委领导班子“五包”等制度的通知》,对工委会议制度做出以下规定:1.工委会议由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工委主要领导批示列入工委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工委办公室(简称办公室)负责督办和汇总。3.各部门需提交工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由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对拟提交的议题研究处理意见,填写《工委会议议题提报单》后送办公室文秘科。4.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议题,由主办单位填写《工委会议议题提报单》,就议题内容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取得共识 ;意见不一致的,要提请分管领导进行协调。经协调后仍然保留不同意见的,主办部门要在汇报材料中加以说明,供会议决策参考。5.除人事问题和特殊情况外,呈报单位应于每周五上午将议题提报单及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报送办公室文秘科。6.提交工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材料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除规划、计划、会议报告及规范性文件外,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汇报人要按汇报稿汇报,对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要言简意赅,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7.凡要求部门领导列席的会议,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要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8.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随意传达或扩散领导讲话、插话内容和会议决定。会议做出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工委领导班子“五包”制度
2009年6月23日,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工委领导班子“五包”等制度的通知》,对工委领导班子“五包”制度做出以下规定:1.包项目。每名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包扶新建、在建、续建项目,每月对包扶项目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竣工、早达产、早见效。每年初,由项目推进办公室负责制订包扶计划,报工委批准后实施。工委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事宜。2.包企业。每名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包扶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全面了解企业生产、销售、资金运转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外围环境问题,为企业提供信息、政策等服务,帮助指导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推进企业争大做强。每年初,由项目推进办公室负责制订包扶计划,报工委批准后实施。工委定期召开经济和企业运行分析会议,研究调度企业发展问题。3.包村(社区)。每名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好、中、差3个村(社区)。围绕班子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每月深入包扶村(社区)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帮助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指导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由工委组织部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制订包扶计划,报工委批准后实施。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新农村新社区建设观摩会议,调度检查有关工作。4.包学校。每名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1所学校,每月深入包扶学校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包扶学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水平。每年初,由教育局负责提出包扶计划,报工委批准后实施。5.包信访案件。落实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行工委领导班子公开接访制度,坚持“首接负责制”,跟踪落实,限时办结。实行领导包案制,将影响全区和谐稳定的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信访突出问题,逐一落实包案工委领导,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对信访案件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圆满解决、信访人息诉罢访。每年初,由政法委负责制订工委领导班子公开接访和包案计划安排,报工委批准后实施。
工委领导AB角制度
2009年6月23日,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工委领导班子“五包”等制度的通知》,对工委领导AB角制度做出以下规定:1.工委、管委领导工作AB角制度,是指工委、管委某一领导因出差、休假或外出学习不在岗时,指定另一位在岗的工委、管委领导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A角是指岗位的日常责任人,对该岗位工作负主要责任;B角是指岗位的替代角,在A角缺位期间代位上岗,期间对该岗位工作负主要责任。2.互为AB角的工委、管委领导,其中一位出差、休假或外出学习期间,由另一位代行职责。办公室要将AB角替代情况及时告知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互为AB角的工委、管委领导原则上不要同时离岗,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同时离岗的,由办公室另行协调有关领导代行相关职责。3.AB角间要加强工作信息交流,掌握替代岗位工作情况,为代岗做好准备。4.A角在出差、休假或外出学习前,应主动向B角介绍自己所负责工作的基本情况。在A角国内出差、休假或外出学习期间,B角在涉及重大事项的处理或对有关工作情况不了解时,应与A角联系沟通后再行处理。A角出差、休假或外出学习结束返回后,B角应将代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向A角通报,并将有关材料、资料移交A角。5.B角在代行A角的工作职责过程中,对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性事务,由B角代行处理。对时限要求不高且可待A角回来后处理的一般性事务,尽量由A角返回后再行处理。对于需要决策的全局性重大事项,应先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与A角沟通后报工委主要领导或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工委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制度
2009年6月23日,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工委领导班子“五包”等制度的通知》,对工委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制度做出以下规定:1.评价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采取日常跟踪评价和年终综合评价相结合,定量、定性和创新工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五包”制度执行情况、每月重要活动安排完成情况、工委会议议定事项及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分管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和自主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5部分内容。3.评价方法。“五包”制度执行及分管部门工作情况,主要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价;每月重要活动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及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主要根据督查督办情况进行评价;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根据工作实效进行评价。4.评价时间。每月评价汇总一次,进行量化计分,结果在工委班子内部进行通报。年末,根据月评价情况形成班子成员年度工作实绩综合评价。
工委、管委重要事项督办评价制度
2010年3月8日,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对工委、管委重要事项督办评价制度做出以下规定:工委、管委重要决策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等事项,办公室要及时拟定督办计划,印发《督办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办理。办公室督查科对办理反馈情况进行等级打分。1.评价方式。评价等次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3类。办公室对承办单位提报的《督查专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订《领导批办情况呈报单》,提出初步评价等次报工委、管委领导审阅,工委、管委领导根据事项办理情况做出最终评价,办公室依据领导评价意见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计分。2.评价标准。A类:承办的督办事项按时限要求完成并提报《督查专报》,无延期现象。提报的材料符合规范格式要求,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语言简洁、表述准确,有认识、有措施、有建议、有结论。承担急、难、险、重等交办事项的,处理及时得当,达到工委、管委要求。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分析论证,符合客观情况,可很好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对工委、管委决策具有参考价值。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细致、扎实、到位,群众表示满意。B类:能够按时限要求提报《督查专报》;确因情况复杂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办结的,能及时说明理由,提前1天提出延期(撤办)申请,并经同意后按批准时限办结。提报的材料符合规范格式要求,思路清晰、内容真实、语言简洁、表达准确。办理的督办事项能够较好地把握工委、管委或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结果圆满妥当。C类:达不到B类标准要求的,对督办事项无正当理由上交矛盾的,存在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应付现象的,被领导退回重办的。3.评价得分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列入年度督查工作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