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a&A=6&rec=449&run=13

经区无专业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业务由经区医院、崮山镇和泊于镇卫生院及农村中心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
妇女保健
1993~2005年,经区妇女保健主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为区内育龄妇女提供婚前及孕前、更年期保健等咨询和技术服务。2006年,根据市卫生局和经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意见》,经区医院、崮山镇卫生院和泊于镇卫生院开始以孕产妇系统化管理服务为重点,为辖区孕早期妇女建立保健手册,向每位孕产妇提供至少8次(农村5次)孕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及1次产后常规检查。2007年,开始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设在经区医院,由市、区两级财政为每对婚前查体者补贴90元。按农业人口、城市低保人口年人均3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和城市低保人群妇幼保健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和城市低保人群孕产妇系统化保健基本项目费用报销,2007~2010年,分别按90%、60%、80%、30%的报销比例报销8.07万元、9.18万元、7.78万元、6.05万元。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管理和报销补偿。2010年2月,开始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两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每人发放5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免费向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发放叶酸,共补发2009年度农村住院分娩补助313人、15.65万元,2010年度农村住院分娩补助316人、15.8万元;发放叶酸307人份。
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主要围绕儿童系统化管理,开展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智能筛查监测、儿童保健指导等,保健内容主要包括,在儿童出生1、3、6、9月和1、1.5、2、2.5、3岁时,分别对其身体、智能、社会适应性以及膳食营养、日常护理等进行测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纠正,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同时提供相应的早期教育、膳食营养和疾病防治指导方案。2006年以前,经区儿童保健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2007年开始,农村及城市低保人群中儿童保健费用从农村和城市低保人群妇幼保健专项经费中报销。2007~2010年,分别按90%、60%、80%、30%的报销比例报销2.18万元、1.72万元、0.65万元、0.26万元。
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1992年起,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坚持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育龄夫妇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以避孕为主,采取综合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每年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查孕查环工作两次,累计免费普查34万人次。2008年起,在全区倡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至2010年,累计放置宫内节育器36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