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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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至2010年末,经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刑事案件106起149人,批准逮捕1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1件256人,提起公诉17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重使用逮捕、起诉权,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21人。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加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至2010年末,经区检察院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6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2人,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7件8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8次,提出抗诉1件,法院作出改判。
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
集中力量查办房地产开发、惠农资金发放和土地管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至2010年末,立案查处发生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受贿案件1件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结合办案,对发案原因进行剖析,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其整改。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把预防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今日开发区》上开辟《天剑之声》栏目,分期详细介绍检察职能和全院工作开展情况,普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知识。
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司法保护。2010年3月2日,制定《关于开展城建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的意见》,在全区2010年工程建设项目中选择8个投资额共4.5亿元的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在工程建设现场和项目办公室驻地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挂图50份,为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5个。
以加强法制宣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效果为主题,开展以“一句警示语、一堂法律课、一本检务手册、一份普法杂志、一个办案信息库”为内容的“五个一”活动。至2010年末,共编辑廉政格言警句300余条,在经区管委大楼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先后7次为全区机关干部和镇、街道、农村“两委”负责人及企业职工等共1600余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编印发放3000余份以“请你了解我、请你告诉我、请你监督我”为内容的检务公开手册;为区领导,镇、街道和重点企业订阅《方圆》杂志40余份;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综合信息库,将辖区单位按照职能特点分类细化,初步构建预防档案信息体系。
控告申诉检察
在《今日开发区》公布统一受理电话,实现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四合一”,受理电话做到专人负责,规范记录,及时反馈。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把信访预警机制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至2010年末,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2件,化解矛盾纠纷8件。
2010年5月起,处理崮山镇、泊于镇等村民反映部分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上访案,查阅两村2001年以后账簿、凭证80余册,下乡走访群众60余人次,努力稳定村民情绪,防止越级上访。同年6月21~25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民事行政检察
针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费等收缴不及时的问题,按照“区别情况、分类施策、内外协作、有效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2010年7月5日,制定《关于开展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暨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实施意见》;同月7日,与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建设局、农经局、国资处、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详细制订具体的落实方案。至2010年末,共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9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18亿元。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经区检察院设立后,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在皇冠中学、新都中学建立“未成年人维权教育基地”2处,赠送预防网络犯罪宣传挂图20余份,派出两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为1700余名学生作法制报告2场;对全区87名监外执行犯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派出所、社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落实各项控管帮教的措施,严防其脱管及重新犯罪;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现状、发展目标、工作思路以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要求;利用农闲、集市等时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与国税、建设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法制讲座,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使检察机关专业预防与部门系统整顿相结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多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