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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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负责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02年6月,实行“交巡合一”体制,增加治安巡逻任务。2006年5月,设立威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管辖经区崮山镇、泊于镇。2008年6月,交、巡警分离,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担负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994年,改革机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方式,除有违章及肇事记录等情节的重点驾驶员外,均由所在单位审验。1997年3月,摩托车等五小车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农用机动车、四轮农用机动车、拖拉机)牌、证业务下放到三大队,当年办牌照2433辆,考试驾驶员889人。1998年,开展“交通安全村”创建活动,6个村达到“交通安全村”标准。1999年4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通道”活动,青岛路被确定为创建活动样板路。2002年2~5月,集中整治全区带篷机动三轮车违章载客,查处违章行为231起,查扣违章车辆124台次,强制报废
16台。2004年5月威海汽车站迁至经区后,对威海汽车站及其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在青岛路、海滨路增置交通信号灯8处,划交通标线8240平方米,增设交通标志60余面。2005年12月,按照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集中购置和整合现有运力资源,解决经区学生专用车问题。2007年7月,建成全省首个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馆,当年接待群众3200人次。
2008年,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警车750余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26起,其中客车超员51起,酒后驾驶33起。2010年,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增数量”的标准,开展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先后排查整改事故多发路段9处,增设交通标志58面,施划交通标线16800平方米,设置交通护栏2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