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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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后,抓好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区治安形势日渐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
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1999年起,每年初经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威海建设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6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工委、管委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承诺责任书》,确保各项综治维稳措施落到实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
1994年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区单位全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辖范围,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各级、各单位按要求设立基层综治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9年4月,根据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在两镇和3个街道成立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庭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建立起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全区94个村(社区)均成立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群防群治工作。2008年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自身的能力和需要,自行组建巡防队伍。2008年8月,管委从维护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高标准组建156人的建造船业基地保安巡逻大队。2010年,区内党政机关、学校、金融等单位建立规范的综治组织机构,聘用专职保安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至2010年末,经区专业保安队伍人数达624人,社区警务室21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232个。全区每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专职或兼职治安巡逻队,全面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及周边区域的治安巡逻,建立专职治安巡逻队伍42支、264人,兼职治安巡逻队伍52支、156人,企业治安巡逻队伍170支、960人,在基层各单位基本形成维稳组织全覆盖、维稳工作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技防设施建设
1994~2008年,经区技防设施建设由区内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建设。2008年开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城区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对已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进行升级整改,同时要求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技防建设力度。2008年,管委投资399万元,进行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在区内主要路口、治安复杂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206个,建成公安监控中心1个(位于凤林派出所)、派出所监控平台4个,并实现市、区、所监控系统三级联网。2010年,管委投资647万元,进行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防盗报警系统项目建设。其中社会面监控系统项目投资388万元,安装监控探头157个,实现经区8个派出所监控平台全部联入公安监控网;投资232万元,建设学校、医院等监控系统18套,安装监控探头202个,并接入公安监控网,建设学校、幼儿园防盗报警系统44套,并接入公安报警中心。至2010年末,全区65个村、22个居民小区建成动态监控系统,规模以上企业安装技防设施139家,7家大型商场全部安装技防设施;三级以上重点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娱乐场所和98%以上网吧均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全区监控探头5000余个。全区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学校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2009~2010年,监控系统提供查询服务434次,发现违法犯罪线索334条,协助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9人,救助群众45人。
重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
2010年3月始,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求,对经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对扒窃、“黑车”拉客、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威海汽车站、蒿泊大集周边区域,进行集中联合执法整治。至2010年末,查出治安隐患20处,提出整改意见36条,抓获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25人,处罚违规“黑车”、强拉客客运车12人次,取消违章摊点21处。
校园安保工作
2010年以前,经区学校、幼儿园没有专职安保人员,没有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技防设施。2010年3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会同经区教育局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安保检查,指导学校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财政拨款386万元,在全区13所公立学校、31所私立幼儿园设立警卫室44个,为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126人、保卫器材486件,安装应急报警装置44套,监控探头153个,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公安分局、巡警三大队、交警三大队,每天安排警力,不间断地对学校、幼儿园进行巡逻、保卫,做到校门口警察、警械、警车三到位。逐级落实学校、幼儿园安保工作责任制,教育局、各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与工委、管委签订责任书。对校车、食堂、校舍等各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分析、查找安全隐患。为每所学校配备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的法制副校长,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定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娱乐服务场所以及施工工地等复杂部位的治安排查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对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落实责任,对违法分子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社会上各类重点人员、治安危险分子重新排查梳理,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实行动态跟踪控制,掌握动向,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导致伤害师生的案件发生。至2010年末,经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侵害中小学生权益的案件1起,抓获违法人员4人。全面开展“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学校幼儿园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凤林学校建立起全市第一个综合性、开放性生命安全教育基地。2010年7月2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到经区视察凤林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基地”,对基地建设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批示,经验在全省推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
1995年开始,每半年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分成多个检查组,对区直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逐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对每年检查验收不合格或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综治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取消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党建先进单位及行业综合性先进单位称号的评选资格,取消单位当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资格。1995~2010年,51个单位因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多起案件等问题被一票否决,对19个单位下发警示通知书。2010年4月,社会治安综合理办公室专门制定农村、社区社会稳定考核方法,加强对农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的考核,对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治安防范措施落实、重点人口登记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社会治安状况、村(社区)综治基础工作等方面都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
平安创建工作
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制定下发平安创建标准,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通过检查验收,2004年开始,每年命名表彰一批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9年,在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同时,在全区开展综治基层规范化建设年、平安经区建设上档升级活动。至2010年末,全区各镇、街道和所有学校全部达到创建标准,达标率100% ;88个村(社区)达到平安村(社区)创建标准,达标率92% ;125个企业达到平安企业创建标准,达标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