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访受理与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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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10年,全区共受理来信来访2601件,其中接访2190件,办信411件,处结率100%。信访内容主要反映农村干部、企业改制、经济纠纷、拖欠工资、优抚、城中村改造、土地等问题。其中,反映城中村改造问题占38%,村干部问题占13%,土地问题占13%,劳动工资占13%,企业改制问题占6%,经济纠纷占5%,优抚占5%,城市管理占4%,农民负担占1%,批评建议占1%,其他占1%。
信访机构办案
在2601件信访案件中,90%以上信访案件由信访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办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性问题2217件。2005年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信访办案程序发生质的变化,信访办公室只负责信访案件的受理、登记、转送、交办、协调、督查督办,处理权交至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
领导办案
建区后,历任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亲自过问、协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经济社会矛盾日益显现。2004年以后,工委、管委平均每年召开近20次工委会议、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处理信访工作。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三包三定”,即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定单位、定人员、定结案时间。2008年开始,建立工委领导公开接访机制,开展工委领导大接访活动,每位工委领导每月至少公开接待群众来访1次。至2010年末,共接访421人次,包案处结73起信访案件。
联合办案
2004年9月,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搞好各有关地方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成立6个专项工作小组,即: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经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由建设局牵头负责;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由科技与工业发展局牵头负责;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政法委牵头负责;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由人事劳动局负责;农村换届选举和退伍伤残军人小组,由社会事业局负责。12月,公布联席会议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05年开始,信访办公室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行使现场调度权、案件交办权、督促检查权、协调处理权、通报批评权,调度相应的部门领导参加联合办案。至2010年末,办案量占总量的3.5%,处结率98%。
归口办案
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权限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转办或交办,同时区信访办负责督办和催办。至2010年末,归口办案率占信访总量的95%以上,结案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