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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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成立前,火葬已经在全市实行。
殡葬设施管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集中清理散乱坟墓的通知》,管委于1999年4月和2005年6月先后两次开展散乱坟墓的清理工作,制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清理散乱坟墓实施方案》,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清理长峰、凤林、杨家滩、老集、海埠、城子等6个试点村散乱坟墓6700座,杜绝私埋乱葬现象,保护区内的耕地、林地、水库、河堤等自然环境。
1996年,为推进殡葬体制改革,管委在范家埠村西、蒿泊到羊亭公路(珠海路)北侧山坡征地5.4公顷,市民政局投资200万元建起全市第一个经营性公墓。
威海市殡仪馆
威海市殡仪馆位于经区华夏路,隶属环翠区民政局,占地面积1.93公顷,建于1974年,1975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主要负责市区内的殡葬管理、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等。建区后,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殡仪馆由处于郊区位置渐渐变成处在经区中心区位置。由于火化炉一直以柴油为燃料,成本较高,硫、粉尘等排放量大,影响周边环境质量。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决定,在环翠区温泉镇双寺夼村东南侧新建一处使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殡仪馆。威海市殡仪馆计划于2011年8月正式搬迁至新馆。旧馆拆除后,将作为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