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就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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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后,经区先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招用新工人暂行办法》《农村劳动力进区务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逐步规范企业用工,使“先培训,后上岗”工作逐渐制度化、规范化。
就业服务
1992~1994年,经区职工调动的对象主要是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业务骨干。随着形势发展,职工调配的政策越来越宽。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宏观指导政策,且在素质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基本原则是:管委直属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一般要招用高中以上文化的人员就业,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低于40%,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本科以上文化水平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类企业文化素质的比例要求,可参照管委直属公司的要求,降低10个百分点;技术密集型企业招用职工的基本要求是专业对口、职工受到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比例,可参照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在遵照上述原则的同时,从专业(工种)上也采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引进区内急需的各种科技专业人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调动专业(工种)的控制划分进行动态管理,强调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就业工作,在全区企事业单位及公益性岗位上安置转业志愿军人和退伍义务兵,平均每年8人左右。2003年8月起,经区全部放开市区内的职工流动,对市区外的职工流动则根据不同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调动,以确保在就业制度与用工制度方面使职工能进能出,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
2006年起,为促进就业,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工委、管委相继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关于解决企业用工问题的意见》《关于创业人员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精细化就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等促进就业政策文件,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支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
弱势群体帮扶 2006年开始,大龄失业人员(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5周岁)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登记失业后非本人原因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各镇、街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兴办的服务性岗位就业,对吸纳“4050”(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2009年1月1日起,对“4050”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档案托管并参加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补贴18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补贴28人7万元,2010年补贴42人10.5万元。
2009~2010年,对本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根据不同工种,财政给予培训机构500~800元不等的补贴。2009年培训503人,2010年培训343人;在全区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两年培训职工1632人。2010年,经区失业率保持在1.1%~1.3%。
创业补贴 2008年起,对2008年7月30日后在区内新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的吸纳人数,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扶持期限自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有效。至2010年,为5人发放岗位补贴2500元。对2008年7月30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群体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至2010年,有2人享受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对2009年1月1日后在经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正常经营1年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人以上(含5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确认可在企业有效存续期内,给予创业者每年25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2009年,组织区内有创业意向的群众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当年培训创业职工105人。2010年培训创业职工204人,全区个体工商户新增各类创业企业266家,带动吸纳就业3376人,新增个体工商户3414户,带动吸纳就业6323人。
公益性岗位开发 2006年以后,经区开发城市绿化、卫生保洁、治安维护、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1000余个,重点安置年龄较大、技能单一、素质较低的就业困难人员。2006年,聘用环卫工人52人。2007年,聘用环卫工人48人。2008年,聘用环卫工人65人。2009年,聘用环卫工人135人。2010年,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司法辅助人员、保安、社区工作者等308人。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者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就业。2006~2010年,共选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35人。其中,2006年6人,2007年14人,2009年10人,2010年5人。
企业用工招聘 2008~2010年,平均每年组织20家企业到省内外劳务输出地招工,每年有1800人达成就业协议。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先后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校、河南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外10家规模较大的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织100家企业参加威海市每年举办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80家企业参加每年举办的全国国家级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
小额担保贷款 2006年开始,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2009年,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人员扩大到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军队转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其他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2009年,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2010年增至110万元,扶持22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直接带动就业200余人。高校毕业生江海明失业后不等不靠,毅然选择自主创业,借助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办起总面积达200平方米的亲亲宝贝孕婴童生活馆。
职工技能培训
建区初期,为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经区先后将威海海润电脑学校、威海白领服装学校等申报为职工培训机构。1999年,将李珍美容美发学校列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05年,将威海北洋职业技术学校和山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列为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中,根据企业的特点,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开展失业职工培训,平均每年组织培训多达10个班次,为失业职工再就业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技能提升培训,2009年开始,在强化职工初级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课堂培训、技能比武大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至2010年共培训职工2520人次;开展创业培训,2010年,经区组织下岗失业职工和有创业意向的群众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参加培训214人,涌现出一批创业典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门口办班、就地培训”“进门学习、出门就业”的思路,在泊于镇和崮山镇设立两个培训基地,使大批失地农民转变为新时代的产业大军,2010年累计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费52.98万元;开展援企稳岗培训,2009年下半年开始,为应对金融危机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引导企业不减员、不降薪,从失业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资金,至2010年末,支付援企稳岗费171.7万元,培训职工1009人。
职业技能鉴定
1999年7月,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经区劳动服务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此后每年鉴定合格发证人数均达1000人。2005年,威海铭宏集团的宋文顺被评为“威海市汽车维修行业首席技师”。2008~2010年,经区连续3年每年技能鉴定发证人数1632人,技术工种涵盖电子、电工、印刷、电焊、月嫂、面点师、计算机、钳工、车工、铣工等。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2003年4月,崮山、泊于两镇原有劳动保障站更名为劳动保障事务所;同时,设立皇冠、西苑、凤林3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把劳动保障服务向社区和村庄延伸,主要职责是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等待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面向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指导其自谋职业,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至2009年末,在33个社区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2010年11月,管委投资87.9万元为基层劳动保障所添置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设立劳动保障台账,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全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