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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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
经区纪(工)委设立后,通过建立纪检信访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拓宽举报渠道等形式,不断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力度,为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提供线索,为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供信息。
1993年7月,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1995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在区和街道两级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1995年在街道、村(社区)设立信访联系员,建立健全区、街、村三级信访网络,纪检信访体系初步建成。1997年3月,制定具体信访举报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行量化管理。1998年印发《中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从制度上得到规范。1999年2月,按照市纪委《中共威海市纪委威海市监察局机关信访举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对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职责、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进行规范。
2001年,从优化投资环境、确保一方平安的高度出发,纪工委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矛盾,采用“直查快办、快速转办、加强督办”的方法,加大对基层纪检工作指导、督查力度。2003年2月,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实行信访双向承诺制度的意见》,在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推行信访双向承诺制度。至2008年末,共签订信访双向承诺12件次,化解疑难信访问题10件次。
2004年,结合市纪委开展的“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年”活动,纪工委畅通信访渠道,重点抓农村信访问题,特别针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增多的实际情况,多次组成专案组到基层调查取证,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5个村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确保社会稳定。2005年,按照中纪委《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印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区、镇(街道)主管部门及事发单位三级应急处置网络,通过信访听证、信访公开等形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件次,处结率100%。2006年,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落实双向承诺制、信访听证等制度,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2007年9月,纪工委印发《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6件次,成功化解124件次,确保全区在十七大期间未发生大的影响稳定的事件。坚持“多查少转、能查不转、就地解决”的原则,开设信访举报网站,安装自动语音举报电话,建立信访举报案件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处理的案件进行回访。2008年7月,印发《关于共产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规定,确保全区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未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在全区农村党员中开展“做维护稳定表率,促科学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基层党员觉悟,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2009年,调查处理崮山镇处置五渚河清淤采沙上访问题,对该镇党委、政府处置违法采沙上访问题不果断、推脱责任、上交矛盾的做法进行通报批评。2010年,纪工委自查重点信访件8件次,签订信访双向承诺书1份。
案件查处
经区纪(工)委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组织协调,增强办案合力,突破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1993年7月,配合工商审计局对出口加工区接待处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查处情况通报全区,查处违纪资金10.74万元,收回违纪资金5.6万元。
1996年,加大对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查处,查处违纪金额44.79万元。1997年,加大对农村负责人相关经济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徐家疃原党支部书记、老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挪用公款案,2人均被开除党籍。1998年10月,按照省人事厅、监察厅《关于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后党纪政纪处理的处分权限、种类、处理程序等。
2001年,为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纪工委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纪检工作,指定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加强各街道纪检组织,落实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工作。2002年9月,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党的纪律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相关执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2004年,加强对各镇(街道)办案工作的指导,崮山镇纪委完成自办案件2件,泊于镇纪委完成自办案件1件,实现建区以来基层纪委独立办案“零”的突破。
2005年1月,根据市纪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党支部处理违纪党员工作的办法》,对党支部处理党员的权限、程序、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进行规范。2006年,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机制、强化培训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机制”,统筹调配办案人员,对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业务强化培训和指导,提高办案效率和成功率,全年立案8起,处理违纪党员8人。12月,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土地违法案件开展集中查处。
2007年,在对崮山镇皂埠村信访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村集体参股的房地产公司存在严重偷税漏税等经济问题,且数额巨大。通过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并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2008年,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一起非法示威游行,及时解散游行队伍,对主要组织者中的1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并在全区通报。2009年,纪工委联合威海国土资源局经区分局,结合国土资源部第八次、第九次卫星航拍检查结果,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对8起土地违规案件的8名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2010年,重点查处泊于镇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严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案件,加大农村财务监管工作力度,规范农村(社区)财务管理行为。同年,对凤林街道办事处1名犯贪污罪的副科级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