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产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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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2002年10月1日,国家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5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7月4日,肉制品等10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1月1日,茶叶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12月27日,经区分局将28大类食品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并开始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开展无证查处。至2010年末,全区共有37家企业56种产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免检产品评价
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制定《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2006年,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蓝星浮法玻璃、海马集团公司的海马牌地毯、威海市山花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的山花牌地毯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区域监管
2008年4月,设立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区监管站,将全区68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列入监管目录、100%实施分类监管、100%建立企业电子档案、100%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