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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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1995年,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规划编制及保护工作。经区(蒿泊街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32.75公顷,保护片106片。
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根据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切实抓好农业用地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填报农业用地卡片对行政村、国有农场权属单位编写地址码,详查耕地、园地、林地、养殖用地的面积。
1997年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收取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没有条件开垦新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按通知规定缴纳耕地造地费。
2004年,重新修编基本农田规划,西苑街道划定保护片55片、279.04公顷,崮山镇划定保护片87片、1040.52公顷,泊于镇划定保护片204片、1912.38公顷。
2009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落实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集中连片保护。按照《威海市环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646公顷,其中崮山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6公顷,保护片块49片;泊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70公顷,保护片块174片。
地籍管理
2002年,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在青岛路以东、上海路以北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完成2.5平方公里307宗用地单位的权属调查。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调绘经区194平方公里的县、镇、村行政边界,初步查清各地类权属、利用情况,形成较为详实的更新调查数据及图件。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简称二调),其中,二调农村部分完成全区总面积198平方公里的地类、面积、权属内外业调查,并建立二调农村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基本农田、后备资源、变更数据、疑问图斑(含批而未用土地调查)、非疑问图斑的调查和上图工作,为实现“一张图”管地奠定基础。二调城镇部分完成总面积为48平方公里,共计28个街坊的调查,并建立二调城镇数据库。其间,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细部的地籍地形测量,进行包括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在内的专项用地调查,对5511个宗地进行现场指界定界、资料收集、地籍调查表的填写等工作,对40宗违约缺席指界的宗地按调查规程要求进行权属处理,对112宗无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按威海地区惯例进行定界设宗,待完成土地登记后按有关规定处理。2010年7月和10月,通过分别由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威海市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的联合验收组验收。
土地规划
1994~1999年,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纳入威海市环翠区统一开展,其间,配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分区等图件,为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奠定基础。2009年3月,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区县乡级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仍由环翠区负责,其间与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承办单位强强联合,依据二调成果和经区管委意见,明确规划期内管委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采取地类转换、倒推数据等手段,将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及基本农田保护等图件、数据、文本,确定全区在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07公顷,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46公顷,统筹全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规划由县、镇级政府制订,县级规划于2010年8月17日经省政府批复实施、镇级规划于同年9月20日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土地政策
2002年以前,经区采用划拨和协议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2002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经区经营性土地开始实行招拍挂出让。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市政府于2007年9月印发《关于威海市区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经区工业用地开始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
土地登记发证
经区土地登记工作始于199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二调初步结果,依法对所辖2个建制镇、3个街道、94个行政村内各类用地进行土地登记发证。至2010年,经区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57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3151宗、土地使用证3996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