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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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经区工商审计局主要通过市场监管、受理投诉、调解纠纷等途径,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广告管理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工商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受理申诉的原则、范围、程序、方式,开始对服务行业的质量、价格、计量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施消费监督。1995年起,“威海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工商分局积极组织企业参评。
1996年3月,在蒿泊大集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集中展示打假成果,展示香烟、糖酒、食品、化妆品等8大类上百种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讲解识假辨假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12起,销毁价值数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整治建材批发市场短尺少秤问题,查处使用假尺销售木材坑害客户案件1起,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
1997年开始,工商分局每年组织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1998年5月,经区消费者协会成立。1999年6月,威海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申诉举报电话开通启用,工商分局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所辖工商所分别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在大中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等设立“12315”联络站32个。经区消费者协会逐级设立消费投诉处理机构,与工商“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机构合署办公。同年,工商分局在商品交易市场中推行“消费明白卡”制度。2000年,开始推行购物信誉卡。

2001年,国务院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省政府对省工商局职能进行调整,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正式划归省工商局。同年,组织区内7家大型超市(商场)负责人、17家农资经销企业负责人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明确各自职责。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28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8万元。3月22日,经区消费者协会成立第三届理事会。2005年,工商分局重点构筑农村维权网络,推行工商“12315”联络站和消协消费者投诉站进农村活动,实行大村一村一站,小村一片一站,在全区80%以上行政村和大中型企业、市场、超市设立联络站103处,加强基层调解员培训和管理。根据群众举报,查获劣质化肥11.45吨、“早产奶”9万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指导区内43家农资经营单位和152家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账,提高食品和农资经营户的自律水平。威海清华紫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威海海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威东日综合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山东省第二届食品安全诚信单位”。
2006年,对钢材、农资、食品、饮用水、细木工板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处罚10家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查处某制衣公司虚构劳务项目非法组织人员出国研修涉嫌欺诈一案,为青岛36名打工者讨回保证金18万元。查处济南某中介公司非法在威海设立分支机构涉嫌欺诈一案,为群众讨回保证金2.7万元。查处某石油公司销售劣质柴油一案,为4名用户讨回经济赔偿15.6万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12月,召开经区消费者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2007年,维权重点向农村、学校、社区等领域延伸,新设立19家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全区“两站”数达122个。对流通领域成品油、液化气、细木工板等重要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处罚5家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推行食品安全“四制一创”管理模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
2008年3月13日,经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在时代广场举办“3·15”年主题宣传活动,为20家区级“消费者满意单位”、20家区级“诚信企业”、40户区级“文明诚信经营户”和2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授牌,发布2007年度消费维权8大典型案例,现场展示真假商品和受理消费者投诉。5月28日,经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换届选举,成立第四届理事会。10月1日,《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工商分局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检测食品、农资、成品油、兴奋剂等重要商品36批次,依法处理16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受理消费者投诉19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2009年起,工商分局承担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证122份。面向农村做好农药、化肥、种子识假辨假知识普及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2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2010年,抽检食品、农资、钢材、装饰材料等重要商品38批次,对8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建立食品电子监控系统,从技术手段上掌控食品安全。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2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万元。
经区第八届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2009年)
威海清华紫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威海市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海美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经区分公司
威海豪业圣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经区第八届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2010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经区分公司
威海市圣爵士网络有限公司
威海鸿翔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威海双泽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