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重大专项普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a&A=6&rec=286&run=13

2004年以前,所有重大专项普查结果只汇总至县级,经区数据汇总在环翠区数据中,无法分开。
人口普查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与前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此次人口普查具有以下特点:增加普查项目;采用短表、长表技术;改变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和空间标准;改变普查的标准时点,前四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7月1日零时,第五次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增加附表《暂住人口调查表》;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经过准备、登记、复查、资料整理和分析研究阶段,2002年11月完成普查任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此次人口普查的特点是:1.普查对象范围扩大。首次把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纳入普查范围。2.采取在居住地登记原则。逢人就查,见人就登,不管户口是否在这个地方,普查员进入一个房间,只要有人居住就要调查。3.运用新的技术手段。人口普查是“按房子找人”,统计部门要把全国所有的地理空间最终划分为若干基本的普查单元。前五次人口普查是人工画图,这次则利用国家的遥感资料、卫星资料,在电子计算机上生成。普查结果为:境内常住人口189782人,其中男性96740人,女性93042人;农业人口99086人,非农业人口90696人;高中以上文化水平66953人,占总人口的35.3%。
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1月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标准时点是1996年12月31日零时。普查的范围是:全区除居民户和个体户以外的各种类型的单位,具体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以及这些法人所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业状况等各类单位的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
2001年6月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标准时点是2001年12月31日零时,范围和对象为全区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及其所属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等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的法定标识、分组类型、登记批准状况、登记注册类型、执行会计制度类别、国有经济控股情况、营业状态、从业人员、企业资产情况、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
工业普查
1995年1月第三次工业普查,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995年12月31日零时,内容主要包括16个方面: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耗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收支情况,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
农业普查
1997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所有居委会、村、农户及全部农村企业,指标多,持续时间长。
2005年第二次农业普查,以农业为重点,以农村为基础,以农户为依托的“三农”普查。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
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普查的时期指标标准时点是2006年1月1日零时至同年12月31日零时,时点指标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零时。普查结果为:经区农业总户数33046户,其中集体户304户,家庭户32742户。登记农业人口数101920人,其中集体户14911人,家庭户87009人。

第三产业普查
首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自1993年9月全面开始,至1994年10月结束。第三产业普查的范围是: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包括专门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如商业、运输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咨询、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和行政机关、部队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中附属的第三产业单位;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户。普查年度是1991~1992年。
经济普查
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调查对象是: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行业范围是: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结果为:至2004年末,全区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单位5915个,其中第三产业单位4952个。全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员92442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971人。
2008年,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和第一次经济普查对象相同。普查结果为:至2008年末,全区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单位8498个,其中第三产业单位7369个。全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员119864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18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