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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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经区财政税务局承担。1994年4月,设立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简称国资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代表管委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是威海市第一家政府授权专司国有资产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1995年,开展国有企业产权年检登记,登记国有企业10个,资产总额10亿元,其中国有资产7.9亿元,占企业净资产80.9%。1996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权年检登记,登记资产11545万元,国有资产总额6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288万元。同年11月,管委印发《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办事机构为国有资产管理局,将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国资公司经营,具体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评估、拍卖、转让、兼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等工作。行政事业性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委托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1997年3月,国资委印发《国有资产专管员职责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授权经营公司设立专管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专管员考核。5月,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严格管理。12月,管委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印发《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及目标管理办法》《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强化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管理。同年,完成木工机械厂和渔业总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2002年9月,设立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与国资公司合署办公,代表管委持有股份制、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国家股权或中方国有产权;向股东大会推荐或委派国有股权代表;组织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并对企业进行投资;国有土地储备等。2006年,管委将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公开运营,管理房产近15万平方米。2009年,开展不良债权清理,共查清不良债权总额6095万元,收缴欠款2792万元,协议还款149.97万元。2010年1月,成立经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和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当年通过资本运作,提供银行贷款抵押3亿元。至2010年末,通过资产运营和公开出让,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收入1.43亿元。全区国有资产总量达104.4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9.7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54.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