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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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
1993年,经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981万元。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1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5.4%。2000年,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突破亿元大关,分别达1.13亿元、1.04亿元。2002年,经区财政体制调整,国家取消农业特产税,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2003年以后,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每年递增1亿元以上。2006年,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突破5亿元。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纳
入基金管理,收入全部通过“票款分离”系统缴入国库,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9.01亿元,一般预算
收入突破10亿元,达10.92亿元。收入质量稳步
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95.85%,工商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84.25%,四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9.41%。
财政支出
1993~1995年,财政支出分类主要为行政管理、其他部门经费、文教卫生、抚恤救济、农林水、公费医疗等科目。1996年,国家调整支出科目,支出分类主要分为生产建设性、事业性、价格补贴、专项、科学事业费等科目。2007年,国家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统一划分为17大类。
随着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财政支出逐年增加,1993年实现预算内财政支出1020万元,2000年增至1.14亿元,支出构成为:生产建设性支出占15.25%、事业费支出占37.41%、专项支出占3.91%、其他支出占43.43%。2003年,预算内财政支出超过2亿元。2006年,预算内财政支出超过5亿元。2010年预算内财政支出26.14亿元,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22.9%、教育支出占1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2.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占18.83%、农林水支出占7.35%、工商金融支出占9.6%、其他支出占10.81%。
预算外资金
1992~1994年,预算外资金为土地出让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由经区规划建设局收取,用于路网管线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取,实行自收自支。1995年2月,管委制定《行政事业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将全额预算管理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收入和部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3月,根据市政府《威海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管委印发《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政专户存储,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在工商银行经区支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各单位开设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单位账户只进不出,使用资金需向财政局申报计划,经批准后拨款。1996年5~9月,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1997年,国家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第二预算”管理办法,将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地方综合财政预算,与预算内资金相结合,统一编制计划,统筹使用,实现“还所有权于政府,还管理权于财政”的工作思路。3月,依据省财政厅《加强预算外资金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区对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进行清理,只准收费单位选择一家专业银行,开设一个收入账户。6月,将19家收费单位70余项收费纳入第二预算管理,未纳入第二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仍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0年3月,经区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停止13个单位的84项收费,保留44项收费,继续推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并在全区企业中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6月1日起,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管理制度,从收费、基金的征收源头上对收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使开票与缴款行为分离。同时,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履行责任的需要,按标准核定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2010年,按照国家规定将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当年实现预算外资金收入2.84亿元。至2010年末,累计实现预算外收入57.18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