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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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为应对亚洲金融风暴,经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抓典型、创“十佳纳税大户”活动,并在建区五周年庆祝大会上命名表彰。
1998年,坚持“服务就是招商,效率就是效益”的宗旨,实行“一座楼办公,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调整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全面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2004年,实行大项目领导承包责任制、公务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
2005年,建立管委领导包项目调度协调机制和“三个一批”项目定期调度通报制度。
2006年,建立“专业招商、全员服务”机制,将全区83个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进区项目包给14个区直部门长年跟踪服务。制定项目用地和环境保护规定,对不按协议规定时间开工竣工和国家规定强度使用土地的项目,调整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审批手续不全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建设。
2007年,进一步完善领导包项目、部门包企业和月观摩调度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10月,经济发展局设立外商企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企业党、团、工会组织的指导管理工作,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结合外企协会的相关工作,开始编发《外企通讯》月刊,及时传递国家政策信息、通报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解读业务操作和企业纠纷案例、宣传招商引资大事、典型企业经验做法等,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
2010年4月,经济发展局印发《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全区重点企业中提供直通车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建立重点企业重大事项议事制度;设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实行上门及引领陪同服务制度;完善企业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对话平台,加强与银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通过银行解决融资问题;提供能源及配套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坚持“周六正常服务,周日预约服务”制度,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7月,管委印发《关于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的试行意见》,整合以往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各类奖项,设立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奖,每年年终对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在企业项目申报、资源配置、融资协调、土地规划、评先树优、劳模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限制享受各种区内优惠政策;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在评选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及其他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作为全省率先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考评的试点地区之一,经区当年在210家企业中展开企业社会责任考评,并初见成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