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建设与服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a&A=6&rec=139&run=13

2006年6月5日,设立经区项目推进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管委会,负责全区在建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当年对全区规模以上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项目动态档案,确定区直部门服务企业名单,建立各部门项目推进考核台账。年内,推进项目开工80个,其中工业项目65个,服务业项目15个;投产项目60个,其中工业项目52个,服务业项目8个,完成投资51亿元。
2007年,管委决定将骨干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分包给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跟踪服务,将192个重点项目(企业)纳入分包范围,由各部门单位与所服务推进的项目(企业)衔接,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帮助项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进区重点项目(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组织经济发展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联合办公,集中为48个项目办理供地手续。走访企业2896人次,为企业办实事793件,现场协调解决问题70余件次。印发项目推进督办通知104份,落实督办事项270件。组织项目现场观摩13次,撰写专题调查报告、相关建议等32份。对2001年以来管委与项目单位签订的119份投资协议书,逐一进行整理审核,督促13个不能兑现投资承诺的项目与管委解除协议,督促8个投资协议书不完善的项目与管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协商2个在土地款交纳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达成意向,补收土地款540余万元。当年推进项目开工86个,其中工业项目65个,服务业项目21个;投产项目70个,其中工业项目59个,服务业项目11个,完成投资62亿元。
2008年,将规模以上工业项目纳入所服务推进的项目(企业)分包范围,服务推进数量调整为287个;将44个争大做强骨干企业和28个重点项目分别落实工委、管委分包领导、服务部门及责任人、所属镇(街道)及责任人。将重点企业和在建、在谈项目分解到26个区直部门跟踪服务。全年累计为服务企业办实事863件次。完成管委领导批示督办事项28项,落实项目推进督办事项424件次。提报各类调查报告、意见和建议62份。对新上项目积极参与前期项目论证工作,起草或审核项目投资协议、补充协议32份。组织区内项目观摩会、调度会、现场专题会等26次,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市区观摩、调研、考核、参观等各类活动33次。当年推进项目开工81个,其中工业项目56个,服务业项目25个;投产项目63个,其中工业项目51个,服务业项目12个,完成投资76亿元。
2009年,确定工委领导联系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74个,将部门单位服务推进项目(企业)数量调整为279个。组织实施35个前期推进项目在全区公开竞选服务单位工作,有21个单位获选。首次实行项目推进周报制度。研究制订4个专业招商局长依据工作目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并配合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协调完成16宗约80公顷工业用地供地手续。向工委、管委提报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19份,完成领导批示督办事项22项。印发项目推进督办通知56份,落实督办事项224件次。接待省市领导和兄弟市区项目观摩活动36次。当年推进项目开工93个,其中工业项目67个,服务业项目26个;投产项目61个,其中工业项目50个,服务业项目11个,完成投资98.2亿元。
2010年,调整工委领导联系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100个,调整部门单位服务推进项目(企业)206个。制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考核办法》,印发《致全区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首次将项目单位推进项目进度、落实督办事项等纳入考核。向12个项目单位下达督办通知,落实督办事项22件。制定《关于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意见》,修订建设项目服务推进流程,日常管理和服务程序更加规范。组织首次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编印项目推进周报30期,印发项目推进督办通知89份,落实督办事项213件。向工委、管委提报涉及项目用地、土地征用、基础设施配套、相关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71份。对3个违约项目做出收回土地和追缴违约金的处理,对2个上缴税收少、履约能力差的项目做出暂不发放土地证的处理。依法、依约收回和调整4宗23.54公顷土地,增加管委收益3100万元。组织区内项目观摩会、调度会、现场专题会等24次,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市区观摩、调研、考核、参观等各类活动28次。当年推进项目开工102个,其中工业项目62个,服务业项目40个;投产项目52个,其中工业项目34个,服务业项目18个,完成投资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