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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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城乡的家具、用器、摆设,均沿袭传统习惯,简单实用,不过分讲究。
橱桌、罗汉箱(梅箱)、大柜多置炕前,柜顶之上放板箱或条箱。妇女有梳头匣,
内放木梳、镜子、篦及发鬓上的饰物。富裕之家有衣柜、皮箱、茶几、条几、木床
等。其厅堂置八仙桌、太师椅,多用于年节供奉祖宗牌位及接待宾客。城乡居民皆
睡土炕,铺苇席,被褥为土布缝制。灶房用具以陶器、瓷器为主。吃饭多用陶、瓷
碗,主要炊具有饭锅、面板、菜板、笊篱、粑粑盘子(馍筐)等。
建国后,暖水瓶、手电筒、座钟等逐步进入农家。60年代,自行车、缝纫机、
手表等中档用品在农村普及。70年代末,新式家具大兴。大衣柜、高低柜、写字台、
折叠桌椅、沙发、茶几、木床等,做工不一,样式不断更新,并从单一式向组合式
发展。 沙发、席梦思等与之配套的家具相继进入城乡住宅。农村青年结婚,4间新
房必不可少,家具、炒具要配套,炕被、毛毯、床单齐全。有些青年拆掉土炕睡木
床。家庭灶具也由陶器改为搪瓷、塑料和铝制品。近几年,家用电器也进入农家。
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电风鼓、液化灶等逐渐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