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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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

70年代以前, 农家为节省,农闲季节一日两餐。雍正本《文登县志》载:“富
者稻米为饭,麦面为饼。贫者食 (正文第885页)粥、豆渣”。建国前,主粮为地
瓜,玉米,辅以 (同上)子、荞麦等杂粮。地瓜收获后,放置阁棚、窖子或炕边
贮藏,以备鲜吃,大部分切晒成干或丝,做为常年主食。玉米磨成面,依配料的不
同可做成玉米饼子、豆面饼子、地瓜面饼子和菜团子。年景稍歉,就以杂粮面、瓜
干面和地瓜叶或其它菜作成菜饼子度日。改善生活时,吃地瓜面做的“菜角子”,又
称“黑面角子”。至于白面馒头、饺子和大米饭、小米饭,富有家庭也不能常用,贫
困农户一年中难得吃上一顿。
建国后经过30余年的努力,至70年代末,境内粮食问题基本过关,一日三餐,
地瓜、 玉米等粗粮比例日趋减少。1982~1990年,城乡居民主食均以白面为主,玉
米面次之,地瓜极少。在一般家庭中,白面馒头、面条、包子、饺子、油饼、花卷、
米饭等,被视为家常饭,豆面饼子(玉米和大豆面混合)成为稀有食品。
菜肴
建国前, 境内居民常年以素为主,食鱼肉极少。日常菜肴是“豆沫子”,又名“
渣”。 通常用白菜叶、萝卜叶、地瓜叶、芋头叶或各种野菜掺以少量豆面或豆浆做
成, 或团状,或粥状。另有熬白菜、熬萝卜、 (正文第886页)罗卜、咸菜和自
制豆面酱等。建国后,城乡居民荤菜逐渐增加。80年代以后,注重煎、炒、烹、炸、
讲究刀口、火口、味口和营养。常用的蔬菜有白菜、菠菜、韭菜、芹菜、萝卜、西
红柿、莴笋、菜花、蒜苔、黄瓜、蘑菇等。早餐简单,午餐最丰盛,晚餐次之。佐
料必备油、盐、酱、醋、葱、姜、蒜、味精等。
宴席
每遇婚丧嫁娶必设宴席。宴席质量大同小异,以数量多者为佳。一般宴席必备
8小盘(碟)、8大碗,多者10大碗,12大碗不等。70年代末,宴席规格提高,名目
增多。宴席上海参、对虾、干贝应有尽有,甲鱼、蝎子、蚂蚱、青蛙腿皆成佳肴。
婚宴由一般二三桌增加到七八桌, 每桌三四十元增加到200元左右。除婚丧嫁娶设
宴外,又有工作调动、住房乔迁、招工入学、转干提职等也有设宴的。同时公费宴
请之风日盛,如招待领导、洽谈生意、租地签约、检查工作、参观访问、召开会议
等,每桌宴席300元左右,每人20~40元不等。仅此一项,较大乡镇年耗资达50万元
以上。 市委、政府对公费宴请虽三令五申严禁,并规定设工作餐,即每餐“四菜一
汤”, 但公费吃喝之风屡禁不止。同时酗酒之风日甚,少数公职人员借职权之便,
一日数宴,每宴必醉,个别人因酗酒丧命。
饮酒 饮茶
1940年以前,多数家庭自酿米酒或用地瓜干酿造白酒,以备节日饮用,极少数
人饮进口啤酒。建国后,除白酒外,增加红酒、汽酒、露酒。1984年起又增加啤酒。
建国前,富裕之家方饮茶,平时一般群众喝生水,或做饭时用瓦盆或大碗在锅里 
(同上)水喝。只有客人临门才烧白开水或绿豆水、大米水、炒麦水。自70年代起,
以茶待客之俗兴起,部分人已形成饮茶的习惯。
吸烟
男子多有吸烟的习惯。清代至民国年间,一般农民习惯用竹杆烟袋,乡绅多用
水烟袋。少数达官贵人吸“古印”等牌香烟。建国后,抽水烟者少见,使用短杆烟袋、
电木烟袋的渐多。机关干部时兴自卷纸烟。60年代时兴卷烟。80年代时兴过滤嘴卷
烟,同时出现少数自动戒烟者。
清末,鸦片烟(大烟)传入境内。部分政府官吏、地主豪绅、商人富贾、兵痞
恶棍以吸鸦片为荣,重者久吸成瘾,面黄肌瘦,穷困潦倒。民国16年县内设有大烟
馆52家(包括花烟馆),公开吸毒者增多。30年代,县署虽设立禁烟局,多次禁烟,
但禁烟者多吸毒,实为明禁暗放,故毒品未除,吸毒不绝。日军侵占文城后,实行
毒化政策,在占领区售毒合法,吸毒公开,吸鸦片和海洛因者日增。1940年民主政
府成立, 严禁吸毒、 贩毒、制毒和种植罂粟,将隐藏的毒品,烟具全部消毁,至
1947年,境内吸毒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