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小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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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私塾不设体育课,而武童为应试武科则学习骑马、射箭、武术等。1904
年,县内小学高年级设体操课,每周3课时,学生上课穿操衣。
1912年以后, 小学低年级设唱游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设体操课,每周2~4课
时。教学内容:高级小学有队列、跳绳、踢毽、国术及童子军训练;中学有队列、
田径、国术、球类、体操等。课外有早操、课间操、野外散步、旅行和各项比赛。
1923年后,体操课改为体育课,以田径、球类为主,一律剔除兵操。1930年,在民
众体育场举行各界人士联合运动会,县内中小学皆组队参赛。1931年,文登中学男
子篮球队活跃,曾到烟台、威海等地比赛夺魁。1935年,中小学皆设童子军课,每
周2课时。 抗日战争时期,敌占区的体育教学和活动时停时续。解放区中小学体育
课结合军训进行, 但不经常。1941年3月,东海中学在楚岘开设初中和师范班,设
军训,国术、体育等课程。1945年以后,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逐步恢复。
建国后,小学一二年级设唱游课,三年级以上设体育课,每周2课时,以队列、
球类、体操为主。中学以田径、球类、体操为主。中小学每日坚持做早操、课间操。
1951年11月,全县中小学推行广播体操。1954年9月,在文登一中进行“准备劳动与
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 预备级试点。同年,文登一中、文登师范始开展
足球活动。1956年4月,全县中小学全面推行“劳卫制”和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制度。
同年各校建立体育代表队,课余进行专门训练。训练项目有篮球、足球、排球、乒
乓球、田径、体操、射击等。1958年在浮夸风影响下,学校体育突击测验,弄虚作
假, 限时“报捷”。数月内,全县上报21113名小学生达到少年劳卫制、等级运动员
标准;6386名中学生达到一级、二级劳卫制、普通射手、等级运动员标准,实现省
体委规定的“双红”、“四红”县,造成不良影响。1961~1962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
中小学体育停办。1963年,中小学实施《体育教学大纲》,普遍坚持每周两节体育
课,每天做广播操、眼保健操,坚持早操和下午课外活动。同年参加“劳卫制”锻炼
的中学生2866名,测验及格934名。1964年,“劳卫制”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
按照这一标准锻炼的学生2466人, 测验及格772人。翌年统计,全县有县级代表队
12个157人;基层代表队625个4883人;按照“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锻炼的3681人,
测验及格的457人;批准等级运动员165人,等级裁判员29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且时断时续,原有田径、体操、球类、技巧等运动项
目,均由队列操练、投弹及游泳等取代。1972年起,学校体育逐步走上正轨。1975
年春, 全县中小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底对916所中小学119335人测验,
达标48333人,占参测人数的40%。1982年,全县中小学生达标率为62%。同年5月,
15处中小学被省体委、省教育厅授予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
文登一中被国家体委、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称号。
1986~1990年, 国家要求中小学体育课除每周2课时,每天课余体育锻炼1小时,包
括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活动。此外,随着季节组织春游、爬山、拔河、游泳、
跳绳、踢毽等活动。各校普遍推行广播操、韵律操和体育达标活动。1990年,经省
体委、教育厅验收,文登市被评选为体育达标先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