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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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
1840年,鸦片战争后,各药房除自制中药外,从威海、烟台洋行、商行购进西
药与部分中成药。1945年后,从石岛黎东公司、莱阳胶东大药房、新华药厂烟台营
业部等供应单位购进药品、药械。建国后,多从烟台、威海药材二级批发站购进,
部分购自省外二级站或省内外制药厂。1990年,购进药材、药械4410个品种,总值
1275.7万元,比上年增长40.7%,比1976年增长2.2倍。药材公司委托各基层供销社
收购当地产的中药材。 1978年,收购总量72万公斤,总值119万元,是历史最高水
平。1990年,收购27万公斤,总值100.5万元。
销售
由药材公司统一向全市医疗单位和农村卫生室进行批发。1974年后,曾由汪疃、
初村、 大水泊、 (正文第858页)山、小观5处公社卫生院代为批发。1984年7月
批发停止, 仍由医药公司直接批发。1990年,向全市95个医疗单位、800多个农村
卫生室批发药品总值1343万元,是1976年的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