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技术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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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始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颁布之后。1988年5月,
《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威海市流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凋指导全
市技术市场工作。1989年7月,文登市科委内设技术合同登记处。遵照“集中指导、
多家经营、 方便基层、买卖两利”的原则和“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强
化政府调节市场的职能。技术贸易范围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
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开发、技术招标以及多种形式的科研、教学、生产联合体
等;凡拥有技术交易合同和需求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进入技术市场。技术合同
经登记处登记后,银行凭《技术合同登记表》办理提取酬金和合同结算业务,税务
部门实施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未经登记的技术合同不享受优惠待遇。1988~1990
年, 文登市科委共登记技术合同52项,技术贸易机构9个,审查批准成立国营和集
体技术开发服务机构17个,合同成交额918万元,实现金额7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