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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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末,县科技管理部门始制订中期与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
战略目标。 1985年,科委牵头制订《1985~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要求:“
到本世纪末,全县各重要行业要基本达到经济发达国家80年代初的生产技术水平,
一批优势产品,特别是出口产品,要达到或接近当时的国际水平。要形成具有我县
特色的技术体系。要依靠科技进步使我县的资源优势得到较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时
要建立一批对我县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新兴产业,使科技进步在提前实现翻两番
的战略目标中,所起作用占50%以上。”
在中、长期计划的指导下,科委还制订年度计划。计划制定前,先搞社会调查,
重大项目请专家论证,开发项目要与银行协调。认真筛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每年9~10月申报下年计划。 1960年起,凡纳入年度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科技管
理部门与承担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与承担项目主
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完成科研任务后,组织鉴定和总结。1984年起,科技“三项
经费”由过去的无偿使用, 改为部分有偿使用,且回收比例逐年增大。一般每年安
排科研项目20项左右。 自1987年起,威海市科委安排科研项目8个;省科委安排文
登市星火计划项目11个, 科研项目27个,火炬项目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各1个;国
家科委安排“星火”项目2个。 1990年,文登市科委科技事业费46.1万元,科技经费
43.7万元, 其中省市项目费33.4万元,市“三项经费”7万元;科技发展基金39.3万
元,科技贷款3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