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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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署 清代, 县衙在孔庙之东设儒学署,配有教谕、训导各1人。教谕掌管
文庙春秋两季的祭祀,教育所属生员,督导书院生徒课业,主持考课,奖优罚劣。
训导协助教谕工作。
劝学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儒学署改称学务公所,后改称劝学所。设
总董1人,受县地方长官监督。总董之下,设劝学员若干人,由总董禀请知县委任。
全县划分为若干学区(民国10~18年, 全县14个学区),区设劝学员,负责本学区
的教育工作。劝学所掌管全县教育行政,劝导地方人士废私塾,建学堂,推广教育。
1912年,县军政分府设教育科。同年9月,教育科改为劝学所。1913年5月,改
劝学所为视学公所。 所长改称劝学员兼县视学,下设视学员数人。1914年6月,恢
复劝学所旧称,增加书记、文牍、会计各1人。1916年,增设清理学务款产委员1人。
教育局(科) 1925年,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县视学1人,乡视学
3人,文牍、书记各1人;取消款产委员会,成立董事会管理学校款产,设董事6人,
教育委员14人。 董事及教育委员均系义务职。1929年8月,遵照《山东省教育局暂
行规定》改组教育局,在局长之下设县督学1人,教育委员5人,事务员2人,庶务、
书记各1人。 11月,董事会改为教育经费委员会。1931年,遵照省政府规定,文登
县教育局分第一、第二两课办公。第一课课长由县督学兼任,第二课课长由局长兼
任。事务员、书记、庶务均改称课员。1933年,教育局改为县政府第五科,内设行
政、 视导两股。简称兼行政股长,下设科员2人;视导股长由县督学兼任,下设教
育委员会若干人,录事1人,会计则隶属于教育经费委员会;同年9月,成立教材搜
集委员会,11月成立勘丈学田委员会。两会各有委员9人。
1940年6月,文登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四科负责文教工作。1941年1月,第四科
改为教育科,设科长1人,科员2人,印刷所主任1人,缮写员2人,训练班主任1人。
1941年12月分县后, 文登(东)县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1人,视导员1人,
科员2人, 教育款产秘书1人。文西县教育工作由东海专署兼理。1944年5月,文西
行署始设教育科。1950年9月,文、昆两县教育科改为文教科。1956年1月称县人民
委员会文教科, 有科长、副科长各1人,人事科员、视导员、教研员、扫盲干部、
文书、会计共10人。1956年3月21日,县人委文教科分为教育科和文化科;同年8月,
教育科改名教育局。1962年,文化科又并入教育局,称文教局,直至1966年底。文
教局设局长、 副局长各1人, 职员22人。1967年3月,县革委政治部内设教育科。
1969年12月改称教育组。 1975年11月,改称县革委教育局。1980年9月,复称县教
育局。1987年春,教育局调整机构,设办公室、政工股、普教股、职教股、财务股、
纪检组、工会团队等机构。1988年7月,股改称科。1990年末,市教育局有局长1人,
副局长4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教科、职教科、财务科、纪检组、工会团队,
总计在编17人。下属教职员工8289人。
职工教育办公室 1981年9月, 县政府设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分管副县长兼
主任,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1990年末,职教办主任、副主任2人,职员3人。
教育委员会 清光绪三十三年,丛赞臣等人发起,成立教育委员会,公推赛晋
阶为会长,宣传推行新学,兴办党堂。
1930年5月, 县义务教育委员会成立,县长兼主席;同年12月,成立县教育行
政委员会, 教育局长兼主任。1931年2月,县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成立,教育局长
兼主任。
附 日伪教育机构
1940年3月,伪县政府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视学员2人,科员、雇员各1人。
1943年8月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 伪县知事兼委员长,教育科长任主任委员,共1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