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容遣送流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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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进攻胶东,文登县收容来自南掖、昌北、莒县、栖霞、
烟台、福山等县市难民158人;昆嵛县收容124人。经县有关部门审查后,介绍到区,
由区分散安置到村,每人每天救济粮食0.25公斤。两县共发放救济难民粮食6000公
斤,衣物120余件。
1961年8月,以县公安局、民政局为主成立外流人员收容遣送站。按上级规定,
对流入县内的烟台以西人员, 派专人送到烟台收容遣送站;烟台以东3县(市)的
外流人员, 直接送到所属县(市)。至年底,全县共收容遣送外流人员976人。其
中, 县外468人,全部遣送至烟台或原籍,县内508人,遣送回家502人,安置在昌
阳、泊岳家农场5人,送孤儿院1人。1962年,全县共收容213人。其中,县外104人,
县内109人, 遣送49人, 说服教育后自己回原籍132人, 安置到农场、工厂7人。
1963年,县收容遣送站撤销。此后,对流入人员分别情况由县民政局和公安局收容
遣送。 1981~1990年,共收容遣送115人次,其中,民政部门91人次,公安部门24
人次。1962~1990年,民政部门共支出收容遣送费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