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库区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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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985年,全县修建的15座大中型水库,以及荣成所前泊水库淹境内村庄,
共拆迁46个自然村,移民5231户,拆正房22188间,厢房7486间,共29674间;淹地
58671亩。 50年代末,受“左”的思想影响,重工程,轻安置,在没有做好移民安置
的情况下,仓促施工。库区群众“有亲投亲,有友奔友”,生产生活无着落。1961年,
县委、 县政府纠正“左”的错误,成立库区移民户安置办公室。经过4年的努力,至
1965年,基本完成老移民的建房任务。70年代以后,接受以前的教训,修建水库之
前,首先做好库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很少(见表17~4)。
安置形式 村庄居民就近集中建房,是主要安置形式。其次是按土地分布情况,
将原村分为两三个小村建房安置;再次,将小村或山庵住户,分散安插到邻村建房
或买房安置; 第四种为支边,统一安置到辽宁省盖平县。这样,全市撤销4个村,
增设11个村, 实有53个库区移民村。 按省人民委员会规定,以村为单位平均每人
0.5~0.8间房, 全市共建房、买房18593间。支边269户1238人,由所在地安置。对
群众原有房屋拆多建少部分,分别给予补偿:正房每间补65元,厢房每间45元,四
面坡(草厦)每座25元。
库区扶贫 库区原有村多是战争年代的革命根据地,这里的群众为抗日和解放
战争的胜利,做过很大牺牲;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全县水利建设又拆房、搬家、
淹地,做出巨大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库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国家先
后拨出专款210万元, 支援库区建成灌溉工程57项,大小交通桥11座,自来水工程
14项。市电业局、水利局帮助53个库区村通了电。县委、县政府组织米山水库下游
8个受益公社投工10万个, 帮助库区修建调水工程,发展农田灌溉。1978年,库区
生产生活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至1985年,53个库区村水浇地面积22925亩,占耕地
的64%, 人均0.84亩,人均占有粮油567.5公斤,人均收514.6元。同年,县委、县
政府决定把库区移民村全部列为扶贫对象。 1986~1990年,市委、市政府补助22.2
万元、 投放周转金62.9万元,贷款147.2万元,市税务局给予减免税金10万元,市
粮食局给予减免粮食定购任务折价175万元, 市水利局补助库区水利建设经费48万
元, 市供销系统以低于市价支援标准化肥176吨、市石油公司支援柴油30吨,市劳
动局为库区村安排706名富余劳力就业。1986~1989年,省水利厅又给米山水库库区
补发迁建费99.4万元,采用集中使用和有偿周转使用办法,帮助后进村调整产业结
构,发展工副业生产。1990年,53个库区村已村村有学校、有水吃、通汽车、用上
电,其中14个村8900人吃上自来水;库区66.5%的耕地浇上水。人均占有粮油731.6
公斤,人均收入761.5元,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比全市农民人均收入低13%。1989
年,省水利厅授予文登市库区开发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表17~4 文登市库区村迁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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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区名称 │ 搬迁村数 │ 拆迁户数 │ 迁移人口 │ 拆房间数 │ 建房买房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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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46 │ 5231 │ 22845 │ 29674 │ 18593 ┃
┃ 米山水库 │ 17 │ 2774 │ 12204 │ 15887 │ 8445 ┃
┃ 坤龙水库 │ 10 │ 1197 │ 5126 │ 6667 │ 4587 ┃
┃ 南圈水库 │ 3 │ 239 │ 1015 │ 1277 │ 1049 ┃
┃ 郭格庄水库 │ 2 │ 249 │ 1112 │ 1291 │ 1174 ┃
┃ 武林水库 │ 1 │ 237 │ 935 │ 1213 │ 948 ┃
┃ 昆嵛山水库 │ 1 │ 13 │ 71 │ 72 │ 72 ┃
┃ 松山水库 │ 1 │ 88 │ 348 │ 544 │ 234 ┃
┃ 李家水库 │ 2 │ 218 │ 930 │ 1256 │ 757 ┃
┃ 宝泉水库 │ 2 │ 15 │ 80 │ 62 │ 65 ┃
┃ 小俞岭水库 │ 1 │ 17 │ 80 │ 61 │ 60 ┃
┃ 车门夼水库 │ 1 │ 59 │ 305 │ 440 │ 344 ┃
┃ 潘家水库 │ 1 │ 70 │ 375 │ 540 │ 523 ┃
┃ 大山前水库 │ 1 │ 9 │ 57 │ 109 │ 96 ┃
┃ 陡埠水库 │ 1 │ 11 │ 51 │ 70 │ 70 ┃
┃ 山后侯家水库 │ 1 │ 26 │ 120 │ 134 │ 134 ┃
┃ 所前泊水库 │ 1 │ 9 │ 36 │ 51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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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不包括修建渠道、溢洪道的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