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权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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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奸反特 1940年6月, 中共文登县委社会部成立,领导锄奸反特斗争。夏,
山东省伪省长唐仰杜与日军特务机关特务长河野窜至文登,策划特务活动。中共文
登县委社会部成立反特小组,进行武装反特。1941年底,文登(东)、文西两县均
设社会部, 赵鸿斌、孙文良分别任文登(东)、文西县社会部部长。1942年8月,
文西县社会部撤销,工作由东海专署公安局兼理,文登县社会部并入县公安局。
1940年底, 文登县公安局在昆嵛山一带设秘密锄奸站,下设3个分站,调查奸
特活动,开展锄奸反特斗争。至1941年6月,共争取39名奸特反正,锄奸11名。
1943年2月15日,文登县公安局武工队3名便衣潜入文城,在南壕街将伪警察所“
剿共班”便衣特务毕七击毙。 1944年3月8日,东海军分区和文登县公安局选派除奸
人员20余名,化装成日军,深入文城北壕街伪四区公所,将汉奸孙明昌、伪区长和
伪军训练班指导员等击毙。 同年5月,文登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内奸案,抓获混入四
区中队进行瓦解活动的内奸王积民。 6月,文登县公安局便衣队与文城内线联系,
活捉日伪便衣班密探于德水,并处以极刑。12月,文登县公安局反特小组,通过石
岛内线,瓦解石岛日伪特务机关人员5名,带出长枪12支,子弹282发,电话机1部。
1945年2月10日, 文登县公安局配合文登、荣成武装工作队,活捉驻石岛伪海军情
报股长王锡岳、 外线情报站王信臣等16名特务分子。3月,文登县公安局捉获潜入
境内的国民党特务姜中和等3人。1947年3月21日,昆嵛县公安局在许家埠召开公审
大会, 将汉奸原牟平县伪商会会长吴品之处以极刑。8月31日,文登县政府召开公
判大会,处决国民党特务分子牟树梧。
1959年8月, 中共文登县委以县公安局为主,成立清理旧有敌特组织办公室,
开展清特工作。 1963年12月31日结束。共清出境内3个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计特
务分子45名,其中,潜伏特务22名;清出文登籍在外地参加中统特务组织的90余人,
其中潜伏特务7人; 清出中统外围组织“三革社”成员22人;清出文登县日伪警察所
特务系、“剿共班”两个日特组织和文登县伪公署“剿共委员会”、“新民会”二科情报
股、 宣传科3个带有特务性质的组织,计特务分子40名;清出文登籍在外地参加日
本特务组织的63人,参加国民党军统特务组织的29人,其中潜伏特务2人。
国民党员、 三青团员登记 1950年4月,文、昆两县开始对县内国民党、三青
团员进行清查登记。文登县在侯家区,昆嵛县在酒馆、龙泉两区试点之后,清查登
记工作全面展开。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宣传党和政府“坦白从宽”的政策,消除登
记对象的思想顾虑, 号召群众检举揭发。登记工作进展顺利。文登县于1951年8月
登记结束,昆嵛县1952年12月结束。两县共登记国民党县党部委员以上人员17名,
区党部委员11名,区分部委员23名,一般国民党员605名。登记三青团员149名,其
中区分队长以上人员6名。
取缔反动会道门 民国初年,县内就有会道门组织传入。主要有普济佛教会、
三佛龙华会、大刀会、一贯道、万国道德会等。反动会道门利用“坐场”、“念咒”等
封建迷信活动,扰乱治安,奸污妇女,破坏生产。日军入侵后,投靠日伪,残害抗
日军民, 破坏土地改革和参军支前运动。1949年6月,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取
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后,文、昆两县开始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1950年10月,在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贯彻“打击首恶,争取一般”的方针,发动
群众揭发反动会道门的罪恶行径,并组织专门人员在重点地区开展内线侦察;命令
道首及办道人员,到县公安局登记,交待罪行,具结悔过;一般道众以村和乡为单
位登记,声明退道。取缔工作于1953年5月结束。两县共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10个,
逮捕道(会)首及有严重罪恶或现行破坏活动的道(会)徒×××名,其他加入反
动会道者,在人民政府政策感召下,全部声明退出道会。
镇压和肃清反革命分子 1950年11月,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
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共文登、昆嵛县委分别发出了坚决
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具体指示,并成立保卫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兼主任,设立专案法
庭,审批逮捕反革命分子。镇压反革命运动分3个阶段:1950年11月至1951年7月,
为镇压高潮;1951年11月至1952年10月,以处理积案为重点,并注意检查和纠正前
段“左”的倾向, 转入清理“中层”和“内层”;1952年11月至1953年5月,复查判定和
处理镇反运动中的遗留问题。在历时两年半的镇反运动中,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
×××名。1955年4月至1958年6月,进行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1955
年4月至1956年12月,共打击处理反革命分子×××名,第二阶段:1957~1958年6
月,共打击处理反革命分子×××名。
1955年7月,按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文、
昆两县分别成立肃反领导小组。合县后,成立中共文登县肃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
设调查组和资料组。 财经、党政、教育3个系统亦分别成立肃反领导小组。县以公
安局为主成立专案指导小组,以监委、检察院、法院为主成立甄别定案小组。肃反
运动先在县公安局试点。 1956年8月,在财经、党政、教育3个系统展开,1959年4
月结束。县内省、地属及县、区属的402个部门和单位的16035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
肃反运动。×××人受审查,××人被定为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受刑事处分的×
×人;受行政或党(团)内处分的20人,免予和不予处分的6人。1959年5月,县内
肃反运动转入处理遗留问题和进行清理阶段。至1964年底,全县进行肃反清理的单
位42个,调查对象××人,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人。
1979~1983年,政法部门按政策对“肃反”运动中的错案进行了纠正。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1946年9月, 文、昆两县公安局开始对地主、恶霸实行
监督管制。 其中绝大多数依靠人民群众就地监督管制, 少数安排专人监督管制。
1952年,文、昆两县公安局,依据政务院公安部《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管
制一批历史上有罪恶、解放后无悔改表现和有反革命活动的特务分子、反动党团骨
干分子、 反动会道门头子、 伪军政警宪官吏和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分子。
1956年1月, 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结合基层普选,对没有入社的
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老实守法,
有悔改表现的评为正式社员,政治上经济上享有与社员同等权利和义务。文登县评
出345人,昆嵛县评出281人。表现一般的评为候补社员,文登县有1363人,昆嵛县
有266人; 表现不好的继续改造, 政治上区别对待, 经济上同工同酬,文登县有
2856人,昆嵛县有4374人。通过评审入社,促进了四类分子的教育改造,大多数成
为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自食其力的新人。 至1957年,交群众监督改造的减至
406人, 仍在社外的31人。在以后的政治运动中,有些人又被重新戴上“四类分子”
的帽子,纳入监督改造之列。有监督改造任务的单位,在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领导下
成立监督改造小组,设板报专栏“四类分子改造台”等,定期通报被改造对象的改造
情况。 表现好的,经过监督小组考查,群众评议,县公安局批准,县政府发给“摘
帽”通知书, 予以摘帽。1960~1977年,摘帽的841人。1979年贯彻中共中央5号文
件,一次摘帽1553人。至1983年,县内无“戴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