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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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初期, 文登县人民抗日自卫团的武器简陋。1941年6月统计,该组织
共有土枪3324支, 土炮28门,大刀291把。境内兵工业的发展,逐步为民兵配备少
量的“单打一”步枪和手榴弹、土地雷等;新武器是在战斗中不断从日伪军手中缴获
而来。 在抗日战争中,文登县民兵(包括原文西县)共缴获日伪军机枪2挺,冲锋
枪7支,炮1门,短枪6支,马步枪202支,子弹7560发,手榴弹2832枚,这些武器一
部分上交,大部分装备民兵。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从前线返回,带回大批武器,改善了装备。至1949年底,
文、 昆两县民兵共有掷弹筒4支、 冲锋枪19支,马步枪5118支、轻机枪9挺、刺刀
1370把、手榴弹80000余枚、地雷800余个、雷管600余支。
建国后,民兵武器装备逐步向正规化、现代化发展。1958年,文登县配备重机
枪、迫击炮等重武器。1960年4月,文登县先进民兵代表苗宝山等5人,出席全国民
兵代表会议, 各得半自动步枪1支,为文登县民兵有半自动步枪之始。1973年后,
逐步配备望远镜、指北针、信号弹等指挥器材和电话机等通讯器材。1976年,开始
配备高射机枪和火箭筒。1980年,全县民兵已有半自动步枪、步骑枪、轻机枪、重
机枪、冲锋枪、八二式迫击炮、六七式迫击炮、火箭筒、高射机枪、信号枪等。至
1990年,武器装备又有改善。
1980年以前, 民兵武器弹药主要由大队民兵连保管,1980年7月12日,文登县
人民武装部党委会决定: 除沿海一线8个公社和大水泊联防区部分连队外,其余民
兵连的弹药全部收回公社人武部保存。 1982年3月始,大队民兵连的武器全部移交
公社武装部保存。1983年起,民兵的全部装备由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