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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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嵛山红军游击队 1934年5月, 中共文登县委组建以于得水为首的武装斗争
小组,活动于昆嵛山区,打击土豪地主,为党筹集经费。这支队伍在“一一·四”暴
动中编为直属大队(特务队)。暴动失败后,于得水和王亮率领30余名暴动队员,
转移到昆嵛山区。当时在组织上同党失去联系,生活上缺衣少食,依靠高度的政治
自觉性, 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1936年4月,由中共胶东特委成员
刘振民等主持,在昆嵛山“老蜂窝”举办训练班,组织红军游击队员和部分党员干部
学习《俄罗斯革命的经验》和《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等材料,准备再次暴动。同
年6月2日,游击队夜袭界石联庄会,俘虏全部敌人,缴获长短枪50多支,子弹2000
多发。1937年春,游击队又智取垒子盐务局,缴获长短枪20余支,子弹1100余发,
刺刀、大刀各10多把,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同年12月24日,全队参加胶东特委领
导的天福山起义,成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的中坚力量。
县大队和独立营 1940年3月6日,文登县抗日大队在青石岭成立。于孔嘉任大
队长, 卫生任教导员。中旬,县大队编为东海司令部第五营。4月,文登县重新组
建县大队。至9月底,县大队发展到2个连326人,长短枪127支,手榴弹29枚,大刀
25把, 下辖6个区中队。于瓯江、田祥亭、刘庸、陈建伦先后任大队长,刘严、金
志仁、于在水先后任教导员。1941年4月,县大队发展到3个连。
1941年12月, 文登县划为文登(东)、文西两县,抽出文登县(东)大队1个
连为基础,组建文西县大队。知连芳、刘江先后任教导员。
1943年秋,文登(东)、文西两县大队均改为独立营,设专职营长和副政委,
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文登(东)独立营营长刘剑秋,文西独立营历任营长贾邦元、
寇魁福、王清谭。
1945年10月,文、昆两县独立营部分人员编入野战兵团,随即从区中队抽调人
员补充。
1946年6月,两县独立营全部编入野战兵团,开赴解放战争前线。
人民抗日自卫团 1938年2月中旬, 三军文荣威办事处起草人民抗日自卫团章
则, 成立胶东人民抗日自卫团总部,下设若干分部和村自卫团。3月下旬,抗日救
国民众动员委员会文荣威分会在大水泊成立, 主任王静庵,4月迁西南台,同时成
立胶东人民抗日自卫团第三分团部, 领导自卫团工作。6月,三军三路西上后,抗
日自卫团被国民党当局取缔,改为国民党文登县政府属下的保卫团,但自卫团骨干
分子, 后来加入文登县抗日大队。1940年6月,县抗日民主政府重建文登县人民抗
日自卫团, 根据山东省《人民自卫团组织条例》进行编制。到1941年6月,全县已
有普通自卫团120个大队,其中男团员38381人,女团员44897人;基干自卫团201个
中队,其中男团员25628人,女团员24589人;游击小队61个,915人(每乡1个小队,
半脱产)。人民抗日自卫团有土炮28门,大土炮3146支,小土枪678支,手榴弹297
枚,大刀291把。
1942年9月, 人民抗日自卫团改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分为警备自卫队(亦
称普通自卫队)、妇女自卫队、青年自卫队及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基
干自卫队(包括游击小组,简称基干队)。其中,青抗先和基干队合称民兵,农忙
时生产,农闲时训练,战时成为不脱离生产的武装骨干。
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抗日武装自卫团停办。
警卫队与保卫队 1940年7月,文登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保安队,队员40余人。
1941年3月, 保安队改编为警卫队,直属县公安局领导,有队员70余人。警卫队的
任务是保卫县政府, 推行政令。1942年春,文西县警卫队归武装科领导。8月,文
西行署武装科并入东海军分区, 警卫武装又归秘书处领导。8月底,东海专署兼管
文西行署后,文西警卫队51人与专署警卫队100人合并。11月,调往胶东行署2个班
计20人。12月底,又调往军分区2个班计20人,后经3次精简,1942年底,计97人。
警卫队按连编制,设警卫队部,有队长、文化教员、文书员、卫生员、事务长、
事务员、传令员各1人。文登县警卫队战士分3个排和1个便衣班,共有长短枪75支。
1944年4月,文登、文西警卫队分别改称政治保卫队,属县公安局领导。
公安队与武警大队 1949年10月,奉上级命令,文登、昆嵛两县分别将政治保
卫队改建公安队。设队长1人,政工干事1人,编制4个班,50余人,每人装备长枪1
支,手榴弹3颗。1950年,文、昆两县公安队分别整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文登县
公安队”和“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昆嵛县公安队”。整编后各3个排,100余人,设队长1
人, 指导员1人。全队还增配两挺机枪。其任务仍是警卫机关,看押罪犯和维护社
会治安。
1955年下半年,全国公安部队整编。文、昆两县公安队分别改称县人民武装警
察中队, 各编为3个班,30余人,设队长、指导员各1人。1956年3月,文、昆两县
合并,称“文登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次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文
登县中队”。 1958年底,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登县中队”。领导体制改为军事
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1962年,中队改为大队。1963年2月,复称“中国人民公
安部队文登县中队”, 其建制和领导关系未变。1966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
文登县中队”, 隶属于文登县人民武装部领导。编制由原3个班缩编为2个班,共20
余人, 装备有轻机枪、步枪,干部配手枪。1974年,划归县公安局领导。1983年1
月, 县边防武装警察大队、县武警中队、公安消防股合并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大
队文登县中队”,隶属大队领导。其编制装备未变。1987年3月21日,三警再次分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登县中队受威海支队与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系连的编制,
至1990年未变。
边防大队 1960年秋,县公安局增设边防股,干警39名,下辖浪暖口、南寨、
万家寨、埠子厂、张家埠、长会口、五垒岛7处边防派出所。1962年,撤销边防股,
组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山东公安总队烟台支队文登县边防大队, 所辖7处派出所改
称边防哨所。1963年,撤销南寨、浪暖2处边防哨所。1966年7月,县边防大队改属
武装部领导。 1968年7月,县军管组接收人武部管辖的张家埠、长会口、五垒岛、
万家庄、埠子厂、小北山6处边防哨所,改称边防小组。1973年,6处边防小组改称
边防派出所, 复归县公安局领导。1980年1月1日,公安局边防股改建为“文登县人
民边防武装警察大队”,辖6处边防派出所,转为现役军人制。1983年1月1日,并入
文登县人民武装警察大队,大队内设边防股,辖6处边防派出所。1987年3月20日,
县武警大队析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登县边防大队”,营级编制,隶属中国人
民武装警察部队威海市支队边防保卫分局以及文登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下辖6处边
防哨所未变。 1990年8月,所辖埠口、五垒岛边防派出所,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
东省埠口或五垒岛边防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