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与民国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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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县署设兵房,分管民防和治安。
咸丰三年(1853年),由河南村退职官吏毕瀚昭等会同县署在文城设团练总局,
各“都”设分局,训练壮丁,以镇压农民起义军。
民国元年(1912年),以清朝官吏、葛家集人吕彦枚等为首的保清势力,组织
葛家团练局,围攻县城,“清剿”革命党人。占据文城后,成立团练总局,持续近月。
民国初年,县署仍设兵房。1932年,县政府第一科掌管地方武装和治安,其下
在区公所设职,负责保卫、侦报。1938年夏,县长赵泮馨辞职后,县长丛镜月亲统
军事。至1941年1月,其机构溃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