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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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1990年, 文登市(县)审计局遵照国家审计署关于“抓重点,打基础”的
方针, 共审计和调查462个项目,无一复审。查出违纪金额6121.9万元,增加财政
收入1888.3万元(见表12~9),查处百万元以上违纪案件7起,万元以上贪污大案1
起。 帮助整顿企业21个,增加经济效益427万元,维护了财经纪律,打击了经济犯
罪,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支持与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1987年1月和1991年3月,
山东省审计局两次授予文登市审计局“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审计监督尚存问题是国家有关法规不健全,不具体;查清问题难,处理更难,
人为干扰多;由于处理不严,审计力量不足,有些单位存有“前纠后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