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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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15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县特约代理处”成立,设在“人民
银行大水泊支行” , 内称保险业务股, 职工11人。1953年1月裁撤代理处,成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县支公司”,驻大水泊镇,人事、业务直属“文登中心支
公司”管理。1954年4月,改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县营业所。1956年3月15日,
又改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县支公司”,隶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莱阳中心支
公司”,经理2人,职工18人。1959年撤销。
昆嵛县1951~1955年的保险业务直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中心支公司经办,
未设县级保险机构。
1981年1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县支公司,在人民银行文登县支行内,
设专职干部1人,对外挂两个牌子,由县人民银行领导。1984年3月独立,为县局级
公司, 下设业务、计财、人秘3个股,共12人,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烟台市公司领
导。 1986年股改科, 增设人身保险科。1987年,随区划变动,改属威海市公司。
1988年12月改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文登支公司”。1990年,内设办公室、工会、
人事科、业务科、人身保险科、营业室和计财科,职工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