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与个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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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境内仅有中小型商号和较多的摊贩。商号多集中于文城、葛家、宋村、
大水泊、张家埠、高村、汪疃等大集镇。商品以粮食、木材、棉纱及日用品为主,
除当地土产外,多为舶来品,大部分来自烟台、威海卫、石岛等处。1932年,县内
较大商号277家,资金总量不足150万元(银元,下同),年交易总值不足2000万元。
1937年,有登记发证商号465家,从业1420余人。其中杂货店98家,饭馆客店79家,
药行28家。文城商业最盛,有商号128家,从业420人,其中自产自销的手工业商户
35家、 97人,放高利贷兼营杂货的44家389人。城厢有摊贩74户,肩挑小贩22户。
1938年春,侵华日军飞机多次轰炸文城,商号惊恐,纷纷迁移到郊外,城内商业凋
零。其他集镇商号也纷纷歇业。1944年秋,文登解放,商业复兴。至年底,文登、
昆嵛两县有证商贩1152家。在土改复查运动中,两县地主富农所办的商号倒闭,其
他群众怕“冒富”, 经商者大幅度减少。 1948~1949年,登记的私营工商户两县才
573家,不到1946年的一半。
建国初期, 两县政府采取保护私营商业的政策。 1952年,文登县有私营商业
2695户,3000多人,其中仅有商业资本家2户,余多为摊贩。昆嵛县有私商1170户,
1314人。 文、昆两县私营商业销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1954年起,
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 限制、改造”的政策,其销售额仍占社会零售总额的80%以
上。 1955~1956年,两县完成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维持个体经营的仅有248
人(详见第十四编第三章) 。1961年,个体商业又有所发展。“四清”与“文化大革
命”中, 限制个体经营商业。1979年后,党和政府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鼓励多
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个体商业纷纷建立。至1985年,个体有证商业发展到7221户,
8308人, 资金579万元; 其中饮食业229户,436人,资金20万元;服务业352户,
433人,资金23万元;个体商品零售总额6480万元,占全县总额的19.2%。1986年后,
个体能人涌入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加上对个体商业税收及管理费偏高等,个体商
户相对减少。至1990年,全市个体有证商业6137户,7325人,资金1082万元;零售
额占全市商品零售总额的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