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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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办与合作经营工业
1940年末,为粉碎日伪经济封锁,抗日民主政府领导根据地人民开展大生产运
动,村办手工业合作社开始建立。到1945年,按现行区划,文登县共有村办生产合
作社204处。 至1950年,村社发展到302处,因经营不善中途撤销127处,年底实有
村社175处。 这种村办合作社,由一村或几村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收入除付职工报酬外,按纯收益的30%提取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余额
按社员股金发放红利。
随着全国大中城市解放,村级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停办。
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经营“工副业”,成立木业组、铁业组等。1958年,
人民公社成立,各大队(相当于村的规模)纷纷建起木工、红炉、白铁、编织、土
窑及粉坊、油坊、豆腐坊等手工业和半机械化生产项目,从业者与农民一样评工记
分。至1970年,队办工业产值达1041万元。1979年以后,“无工不富”的口号广为传
播,队办工业受到重视,改变了单纯为农业服务的偏见,放眼国际、国内两大市场。
1984年,各乡镇相继设立村办工业办公室,加强领导。至1990年末,全市有村办及
合作经营工业企业1289家,从业30261人,固定资产原值11734万元,全年工业总产
值58313万元, 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8.4%,按可比口径,是1953年的195倍,年均
递增15.3%;是1978年的27.3倍,12年年均递增31.7%。村办工业利润总额3131万元。
全市产值超千万元的村庄有峰西、 文山、大众、西楼、城西、林村、泽头等7个行
政村,林村村办工业10多家,产值2500万元;产值超500万元的16个村;超100万元
的75个村。
1979年以后的村办工业,一般由村委出资,将企业承包给厂长经营,分配按承
包合同规定执行。
乡镇工业
1940年9月,县抗日民主政府实业科在仁和坊村,组建“兴业鞋袜生产合作社”,
是境内由农民集资入股建成的第一处区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的鞋袜作价上缴
东海司令部军需股。 次年6月,文登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加强合作事业的领导。
至1945年,按现行区划,区办合作社发展到28处。声望较高的有:林村的砖瓦业,
葛家、铺集的铁业,大水泊、文城的榨油和制鞋业,埠口的铸锅业,小观的石灰业,
张家产的采石业,高村的小五金制品业等。最兴盛的是纺织手工业。1947年,国民
党军队进攻胶东, 形势恶化,生产合作社出现低潮。1949年4月后,文、昆两县合
作社推进社相继成立,对原有合作社实行“整改”,全部按区建社。下半年,全国大
中城市相继解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先后停办或转为供销社,铁业、榨油等生产并
入以供销为主的区联社,成为区联社的一个股或加工厂。
区办合作社,由区公所发动本区群众入股,干部由区委、区公所在全区范围内
物色人选,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分配办法与村办合作社相同。
1958年, 社办工业(乡镇工业前身)起步。8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原直属县
领导的部分基层手工业合作社,下放给公社领导;同时,个体手工业者加入人民公
社。是年,共有社办工业30家,职工170人,产值113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7.8%。
1959年底,社办企业59家,产值209.6万元,利润9.4万元。60年代初,国民经济严
重困难,社办工业受挫。1962年,社办工业下放生产队一批,关停一批,其余上交
县管理,社办工业基本砍光。至1965年,仅剩马山盐场、宋村盐场、松山水电站、
南圈水电站4家。1967年1月,县委决定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所辖文城、水道、侯家、
小观、泽头、铺集、界石、汪疃等8处铁社和高村、侯家、泽头、葛家等4处鞋社及
初村、 草庙子2处木业社下放给所在公社。是年,全县社办工业24家。1975年,公
社工业管理局成立,各公社相继成立“工交办公室”,加强公社工业领导,当年社办
工业增加到45处。 1977年底,社办工业增至135家,从业7730人,产值4014万元,
利润492.5万元。产值、利润分别占全县工业产值利润的20.2%和24.1%。
1979年以后,公社(乡镇)工业异军突起。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公社企业提到
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位置上。1983年,全市乡镇工业利润首次超千万,达1122万元。
1990年, 全县乡镇工业企业172家,从业20438人,固定资产原值30785万元,产值
(1990年不变价,下同)96670万元,占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6%。按可比口径,
是1958年的665倍,是1978年的20倍,1958~1990年,年均递增20.8%,1978~1990年,
年均递增28.4%;利润6012万元,占全市乡镇以上工业利润的49.9%。工业产值最高
的是文城镇, 达16072万元;其次是草庙子镇12514万元、 (正文第259页)山镇
8617万元、初村镇8443万元。
 (同上) 山镇是个小镇,1980年,工业产值仅有122万元,在23处公社中居
第十七位, 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6.9%。镇党委贯彻改革、开放政策,先后建起
钢窗厂、塑料厂、瓶盖厂、花生蛋白厂、化工厂、散热器厂、冷藏厂、布鞋厂、纸
箱厂和1家合资企业宝利渔具有限公司。 10年间,工业产值年均以53.25%的速度递
增。1990年,镇办工业职工1057人,固定资产原值1597万元,工业产值8617万元,
利税561万元, 产值跃居23处乡镇的第三位。市委、市政府于1987年、1990年,两
次在该镇召开现场会,号召全市“学习 (同上)山精神”,推动乡镇工业的发展。
蓬勃兴起的乡镇工业,是10多年来全市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乡镇工
业产值1992年超过县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成为全市经济半壁江山;对于振兴文登农
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地安排农村家庭承包制后剩余的劳动力,发挥了巨大作
用,同时加速了市区以外22处小城镇的发展,为提高全市国民经济总体实力,实现
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县)属集体工业
1951年8月至1952年3月,文、昆两县合作社联合社分别将原基层社管辖的公生、
义生红炉生产合作社和葛家、铺集、汪疃铁业生产合作社,改建为手工业生产合作
社,这是第一批县办手工工场性质的集体工业企业,年产值33万元。1957年,县属
手工业发展到31处, 职工827人,固定资产原值9.1万元,完成手工业产值291万元
(1957年不变价) , 实现利润13万元,产值与利润分别占全县工业产值、利润的
26.7%和37.2%。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铁业社等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另有部分手工业
合作社下放给人民公社。年末,县属集体工业仅剩8家,职工997人,固定资产原值
18.5万元, 产值382万元, 利润23万元。 产值与利润分别占全县工业产值利润的
26.5%和36.5%。
1960年,集体工业精简职工,仅剩10家1401人。1962年,将公社农具厂等19处
公社工业和7处国营工业转为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 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增至
36家。 1965年, 增至37家, 职工1641人, 固定资产原值165万元、产值844万元
(1975年不变价) , 利润77万元。 产值利润分别占全县工业产值利润的36.3%和
61.7%。
1967年,将14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下放给所在公社管辖,并新建五金厂,县属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仅剩19家,总产值740万元。这一格局保持到1975年。
县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资金来源于社员入股,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作出分配
方案、公积金不少于50%,股金分红15~20%,教育基金5%,福利基金(公益金)15~20
%,奖励基金10%。1958~1966年,股金逐步退还个人,股金分红撤销,分配数相应增
加公积金及建设金。 建设金进取后上缴省联社(后改交地区) 20%,单位留80%。
1970年1月28日, 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交办公室转发地革委生产部轻工局《关于下
达1969年度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年终盈余分配意见的通知》 ,要求执行1968年1
月18日的中央通知精神,取消手工业合作社社员劳动分红项目,取消合作工厂按净
利润提出5%的利润留成办法。自此,“合作”成份消失,合作工业成为完全社会主义
性质的企业。1976年后,县办集体工业加大投入。1978年增至38家,职工6612人,
固定资产原值2366万元, 产值7540万元,利润967万元。产值、利润分别占全县工
业产值利润的37.9%和47.2%。至1990年,市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达到61家、职工
25075人、 固定资产原值29540万元,产值68369万元(1990年不变价),利润4038
万元。产值、利润分别占全市工业产值利润的21.6%和33.5%。按可比口径,1990年
产值是1952年的3736倍,年递增24.2%;是1978年7.6倍,年递增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