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群众来信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处理。1951年,县委、县政府设一名
秘书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1959年,成立县信访领导小组,由1名副书记
和1名副县长及有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组成。1964年4月,成立荣成县人民来
信来访办公室。 1965年2月,撤销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分别成立荣成县委信访办公
室、荣成县人委信访办公室。1967年2月机构瘫痪。1968年8月,县革委将原县委信访
办公室、 县人委信访办公室、民政局、法院民事组合并成立民政组。1970年3月,信
访办公室分出, 并入县革委办公室, 称信访组。 1978年2月,信访组改称信访科。
1985年10月,信访科一分为二,称荣成县委信访科、荣成县人民政府信访科。1987年
8月, 县委、县政府信访科合并成立荣成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1988年12月改称
荣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993年10月机构改革,信访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
称信访科。1994年3月,信访科分出,复称荣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995年底,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员10人。内设综合科、查办科和接访科。
第一节 信访管理机构
建国前后群众来信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处理。1951年,县委、县政府设一名
秘书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1959年,成立县信访领导小组,由1名副书记
和1名副县长及有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组成。1964年4月,成立荣成县人民来
信来访办公室。 1965年2月,撤销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分别成立荣成县委信访办公
室、荣成县人委信访办公室。1967年2月机构瘫痪。1968年8月,县革委将原县委信访
办公室、 县人委信访办公室、民政局、法院民事组合并成立民政组。1970年3月,信
访办公室分出, 并入县革委办公室, 称信访组。 1978年2月,信访组改称信访科。
1985年10月,信访科一分为二,称荣成县委信访科、荣成县人民政府信访科。1987年
8月, 县委、县政府信访科合并成立荣成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1988年12月改称
荣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993年10月机构改革,信访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
称信访科。1994年3月,信访科分出,复称荣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995年底,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员10人。内设综合科、查办科和接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