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监所检察 资料库:威海市情志书库 章节:荣成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article/6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article/6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5年, 根据中央“捕一批, 对监所检查一次” 的精神,对监所检查了3次。 1959年,在犯人中进行十年伟大成就的宣传教育,组织他们参观,并让多名特赦犯现 身说法,使他们积极向政府交待问题,全年共对监所检查12次。1960年起建立对监所 每月一检的检查制度。 1978年检察院恢复工作后,对监所检查1次,对犯人进行形势 前途教育,改善其生活卫生状况,杜绝犯人逃跑、死亡及严重违法乱纪行为。1980年 后, 恢复定期对监所每月检查1次的常规,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并协助公安机关对监 所进行整顿。 至1995年, 共对75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考察帮教, 对看守所检察 1123次,发现并消除事故3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