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清乾隆二年(1737年),荣成修建县署时同期建成监狱一座,位于县署西南隅,
狱门向东, 距县署172弓步,面积4095营造尺,内有男监室3间、女监室2间。甲午战
争期间,县署和监狱尽被日军焚毁。
民国建立后,将原县署改为监狱。1914年进行修缮,因款项不足,只添添补补。
1934年县长邱中度捐募重修,所有房舍全部更新,并添置了浴池、病房,狱墙也加高
了3尺。 监狱由监狱员负责管理,并曾购置了织带机一台,组织犯人以洋线织带,其
他犯人则用柳条编筐篓。1940年日军侵入荣成后,监狱废弃。
看守所民国时期, 在监狱左边建看守所1处。1916年曾重修,1934年与监狱同时
修缮,由监狱员一并管理。
1940年, 中共荣成县委下设押犯所,9月荣成县公安局下设看守所。1942年荣成
县公安局与县委社会部合并后,下设押犯所。战争期间,公安局随县政府活动,每驻
一村,就找一处易于管理的民房作为临时看守所,由村中民兵配合武装看押犯人。罪
行轻的,则将犯人送回本村执行劳役抵刑,但在执行过程中,村干部有的放弃监督责
任,实际上犯人多不执行劳役。1944年按胶东行政公署指示,荣成在古迹顶、岳家岚
子设立了2处训育队, 由县司法科负责管理,罪犯一面接受改造,一面从事手工业或
农活劳动, 表现好的予以减刑或假释。1951年8月,训育队移交给公安局管理,1952
年10月撤销,罪犯上解地区服刑。
1955年荣成自建了100余平方米的看守所,1966年扩建至200平方米。1985年建起
了1处设施齐全的看守所,占地10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第六节 监所
监狱清乾隆二年(1737年),荣成修建县署时同期建成监狱一座,位于县署西南隅,
狱门向东, 距县署172弓步,面积4095营造尺,内有男监室3间、女监室2间。甲午战
争期间,县署和监狱尽被日军焚毁。
民国建立后,将原县署改为监狱。1914年进行修缮,因款项不足,只添添补补。
1934年县长邱中度捐募重修,所有房舍全部更新,并添置了浴池、病房,狱墙也加高
了3尺。 监狱由监狱员负责管理,并曾购置了织带机一台,组织犯人以洋线织带,其
他犯人则用柳条编筐篓。1940年日军侵入荣成后,监狱废弃。
看守所民国时期, 在监狱左边建看守所1处。1916年曾重修,1934年与监狱同时
修缮,由监狱员一并管理。
1940年, 中共荣成县委下设押犯所,9月荣成县公安局下设看守所。1942年荣成
县公安局与县委社会部合并后,下设押犯所。战争期间,公安局随县政府活动,每驻
一村,就找一处易于管理的民房作为临时看守所,由村中民兵配合武装看押犯人。罪
行轻的,则将犯人送回本村执行劳役抵刑,但在执行过程中,村干部有的放弃监督责
任,实际上犯人多不执行劳役。1944年按胶东行政公署指示,荣成在古迹顶、岳家岚
子设立了2处训育队, 由县司法科负责管理,罪犯一面接受改造,一面从事手工业或
农活劳动, 表现好的予以减刑或假释。1951年8月,训育队移交给公安局管理,1952
年10月撤销,罪犯上解地区服刑。
1955年荣成自建了100余平方米的看守所,1966年扩建至200平方米。1985年建起
了1处设施齐全的看守所,占地10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