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限期治理 资料库:威海市情志书库 章节:荣成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article/5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3/article/5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6月《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对9个烟尘排放超标单位下达了限期
治理通知, 限期内达到了规定的标准。1989年5月,对建筑行业采用密封沥青锅加热
沥青, 收到明显效果,并对17个违法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1990-1993年,通过
签订《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15个单位的重点项目进行限期治理,限期内达
到了规定的标准。 1994年3月,对市发电厂的烟尘和滕家镇染料化工厂的生产废水进
行限期治理, 限期内达到规定的标准。1995年市发电厂又投资120多万元对另一台锅
炉进行改造,安装了水膜除尘设备,烟尘排放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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