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管理1988年8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荣成县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规定》、
《荣成县城镇绿化管理规定》。按照建设部、财政部、物价局和山东省建委等有关部
门文件精神,从1995年开始,征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和城市
绿化保证金,并实行了契约化管理,将市政设施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公益设施管理1994年12月23日,市政府出台了《荣成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对城市供热规划建设、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供热经营管理、供热
设施管理、热费收取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供热工程项目,
必须符合城市供热规划要求。
环境卫生管理1988年8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荣成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994年9月13日, 市政府批转了市建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环境保护局和交
通局6个部门《关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 ,对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责任区域进
行了明确分工, 制定了环境卫生标准和考核办法。1995年2月28日,为了提高城市绿
化美化水平,强化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府转发了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区美化管理
的实施意见》,对单位庭院、四旁绿化、新建建筑物设计安装霓虹灯、城市控制区内
施工现场的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 设施管理
市政设施管理1988年8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荣成县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规定》、
《荣成县城镇绿化管理规定》。按照建设部、财政部、物价局和山东省建委等有关部
门文件精神,从1995年开始,征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和城市
绿化保证金,并实行了契约化管理,将市政设施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公益设施管理1994年12月23日,市政府出台了《荣成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对城市供热规划建设、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供热经营管理、供热
设施管理、热费收取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供热工程项目,
必须符合城市供热规划要求。
环境卫生管理1988年8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荣成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994年9月13日, 市政府批转了市建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环境保护局和交
通局6个部门《关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 ,对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责任区域进
行了明确分工, 制定了环境卫生标准和考核办法。1995年2月28日,为了提高城市绿
化美化水平,强化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府转发了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区美化管理
的实施意见》,对单位庭院、四旁绿化、新建建筑物设计安装霓虹灯、城市控制区内
施工现场的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