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由粮房掌管田赋及契约规费等杂税的征解。清咸丰九年(1859年),在石岛
设厘税局,管理当地及俚岛、龙须岛等海口的税收征解。
民国时期,境内税收机构庞杂,属中央、省各税,由中央、省直接设局征收,加
上军阀相继统治, 税收机构更换频繁, 而地方田赋及杂税则由县政府财政科兼理。
1915年,在石岛设盐税稽征所,但被当地群众捣毁。1917年,在石岛与靖海卫创设渔
航局,征收渔税、渔船税等;英国人贝尔逊到盐场想设立盐税局,又遭群众抵制而未
成功。1925年,国民政府在荣成设征收处,在石岛设财政部。1926年10月,成立货物
税局。 1925-1933年,境内还有荣成地方货物统捐局、石岛印花税局、烟草税局、牲
畜税局、 屠宰税局、海关等税收机构存在。1928年,财政科改称二科。1936年7月,
成立荣成县赋税征收处。1940年,日军侵占荣成后,国民政府税务机构瘫痪。
1940年6月, 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财政科,下设税务征收处,税务征收处下设田
赋股和税务征收股(分盐税征收所和货物税征收所)。是年10月,成立财粮检查委员会。
1941年6月,税务征收处自财政科中分出单设,下设总务股、盐税征收所(辖神道、慕
家、东墩、大泊子4个分卡) 、田赋股、货捐股、契税股和税收大队。1942年2月,成
立县税务局, 与财政科合并办公,下设征收大队,负责货捐、盐税的征收。1943年1
月, 归胶东专员公署直接领导,而征收处只负责田赋的征收。1947年,征收处下设4
处税务所,1949年5月,增设农业税科,1950年1月,征收处撤销。
1950年5月,税务局与财政科分设,归属县政府领导。1951年8月,下设册串室,
分检查、征收、地籍3个组,负责地亩产量的检查、农业税的征收,1952年11月撤销,
划归财政科管理。 1958年4月,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1962年1月恢复单设。1967年1
月,两局再次合并,但仍分开办公,公章未变,全称为荣成县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
税务组。1968年2月,改称荣成县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财贸组,9月改称荣成县革命
委员会财税组, 并与工商局合并,基层设12处工商税务所。1971年1月财税组与银行
合并, 改称财政金融局。1983年4月,税务局恢复单设。1988年改称荣成市税务局。
1994年8月分设国家、 地方两个税务局。1995年,国家税务局下设办公室、监察室、
人事科、政工科、税政科、征管科、计会科、稽查分局、涉外分局、城区征收分局。
地方税务局下设办公室、计会科、人事监察科、企管科、税政科、涉外分局。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由粮房掌管田赋及契约规费等杂税的征解。清咸丰九年(1859年),在石岛
设厘税局,管理当地及俚岛、龙须岛等海口的税收征解。
民国时期,境内税收机构庞杂,属中央、省各税,由中央、省直接设局征收,加
上军阀相继统治, 税收机构更换频繁, 而地方田赋及杂税则由县政府财政科兼理。
1915年,在石岛设盐税稽征所,但被当地群众捣毁。1917年,在石岛与靖海卫创设渔
航局,征收渔税、渔船税等;英国人贝尔逊到盐场想设立盐税局,又遭群众抵制而未
成功。1925年,国民政府在荣成设征收处,在石岛设财政部。1926年10月,成立货物
税局。 1925-1933年,境内还有荣成地方货物统捐局、石岛印花税局、烟草税局、牲
畜税局、 屠宰税局、海关等税收机构存在。1928年,财政科改称二科。1936年7月,
成立荣成县赋税征收处。1940年,日军侵占荣成后,国民政府税务机构瘫痪。
1940年6月, 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财政科,下设税务征收处,税务征收处下设田
赋股和税务征收股(分盐税征收所和货物税征收所)。是年10月,成立财粮检查委员会。
1941年6月,税务征收处自财政科中分出单设,下设总务股、盐税征收所(辖神道、慕
家、东墩、大泊子4个分卡) 、田赋股、货捐股、契税股和税收大队。1942年2月,成
立县税务局, 与财政科合并办公,下设征收大队,负责货捐、盐税的征收。1943年1
月, 归胶东专员公署直接领导,而征收处只负责田赋的征收。1947年,征收处下设4
处税务所,1949年5月,增设农业税科,1950年1月,征收处撤销。
1950年5月,税务局与财政科分设,归属县政府领导。1951年8月,下设册串室,
分检查、征收、地籍3个组,负责地亩产量的检查、农业税的征收,1952年11月撤销,
划归财政科管理。 1958年4月,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1962年1月恢复单设。1967年1
月,两局再次合并,但仍分开办公,公章未变,全称为荣成县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
税务组。1968年2月,改称荣成县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财贸组,9月改称荣成县革命
委员会财税组, 并与工商局合并,基层设12处工商税务所。1971年1月财税组与银行
合并, 改称财政金融局。1983年4月,税务局恢复单设。1988年改称荣成市税务局。
1994年8月分设国家、 地方两个税务局。1995年,国家税务局下设办公室、监察室、
人事科、政工科、税政科、征管科、计会科、稽查分局、涉外分局、城区征收分局。
地方税务局下设办公室、计会科、人事监察科、企管科、税政科、涉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