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党政军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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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玺凤(1892—1961) 字鸣岗,山东省高青县人。1919年山东省立第一师范
毕业后,考入北京高等法文专修馆,并参加了留法勤工俭学会,留学法国,曾获法
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33年回国,曾任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参议、三路军指挥部军法
处副处长等职。 1936年4月,南京政府任命他为威海卫管理公署专员。到任后,见
威海烟禁缓弛, 不法奸商勾结外人偷运贩卖毒品, 致使“抽大烟”(鸦片)、吸
“白面”(海洛因)之风很盛,危国害民。他下定“除恶务尽”的决心,严令禁绝
烟毒。他报请山东省政府批准威海卫为绝对禁烟区域,整顿禁烟机构,制定销烟、
禁毒规定和治罪条例,对全区售毒、吸毒者一一进行登记,责令各村村董负责检举,
限期交出烟具和毒品,对违抗者要依法惩处;他并亲赴田村、鹿道口、桥头等村召
开群众大会,宣讲销烟禁毒的意义和办法。1936年6至12月,将6名出售毒品犯和12
名吸毒惯犯, 叛处死刑。同年10月1日,在体育场,将自1935年10月以来没收的63
万余两烟土烟膏、5,600余两海洛因、吗啡和170件烟具,浇以煤油,一火焚之。
“七七”事变后,孙玺凤准备抗日,受到投降派郑维屏等的反对。中共胶东特
委通过民先队员孙玺琪同他联系, 做其联合抗日的工作。1938年1月15日,孙玺凤
把专员公署库存的近百支枪和大宗军用物资,交给了中共胶东特委,并将公署职员
和卫队集合起来训话,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口号。他自动弃职离威,后回
到家乡高苑县(今高青县) 组织起100多人的抗日武装,1940年合并于清河(后为
渤海)军区。后历任清河地区参议会参议长、山东省参议会驻会委员、山东省法律
编委会主任等职。 1946年1月,由陈毅同志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历任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国务院法制委员会办公厅主任等职。1961年
1月,病逝于北京。

孙端夫(1911—1974) 原名孙正谊,山东省曹县人。1935年在北平法学院读
书,参加过“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毕业,到山东省福山中学任教。
“七七”事变后,他任国民党威海卫政训处主任,是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
称“民先”)成员。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住处联合里十号为中共胶东
特委及“民先”组织的秘密联络点。胶东特委领导成员理琪、吕志恒、林一山、柳
运光等多次在此开会,筹划组织威海起义。在政训处,他积极宣传、组织抗日救亡
活动,团结联系人民群众,使政训处成为党组织活动的重要基地。他按照党组织的
指示, 积极争取专员孙玺凤支持抗日活动。1938年1月,胶东特委在威海卫管理公
署成功地发动了威海起义,重新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他任大
队长。1938年10月至1951年,历任县长、军分区司令员兼烟台市长、旅长、师长等
职。
1951年5月, 任中国人民志愿军二七军八一师师长,在抗美援朝第五次战役第
二阶段中, 他率领二四二团二营向敌后穿插120里,途经大小战斗十余次,切断了
敌人南逃之路,保障了部队围歼李伪军近四个师的重大胜利。八一师受到中国人民
志愿军总部的通电嘉奖,二四二团二营被授予“穿插模范营”称号,他荣立二等功。
1952至1974年,历任副军长、军长、空军高炮指挥部副司令员、北京军区空军副司
令员等职。1947年6月,病逝于北京。

于洲(1904—1979) 乳山县兴善村人。1918年去安东(今辽宁丹东)谋生。
1926年回原籍,组织农民武装暴动。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胜利前,历
任中共海阳、茌平县委委员,县大队政委、东海地委民运部长、财委书记、各救会
长、东海专员公署副专员等职。
1945年8月, 奉命与张怀中、张少虹等率领东海部队一个营和三个县大队解放
威海,担任中共威海卫市委副书记兼市长。在职期间,领导全市人民除奸反霸,肃
清日伪政权残余,建立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实行减租减息,发展生产,安定和改善
人民生活,使威海城乡出现了一派革命新气象。1945年10月,美国太平洋舰队驶抵
威海。他以市长和外交特派员的身份,同美国代表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使其登
陆的企图未能得逞。他号召组织群众参军支前,保卫胜利果实,配合部队痛击国民
党军舰对威海的骚扰。 1947年冬离开威海以后, 在铁道部门辛勤工作三十余年。
1979年7月,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