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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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 明清时代,威海地瘠民贫。如果没有战争或灾荒,人们安居乐业,常年
能得温饱,逢年过节一般都改善一下生活。但一遇到天灾、人祸或疫病流行,则要
大量死亡。
从英国强租到解放前夕,农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卖花生。食粮以地瓜、玉米为主。
日寇侵占期间, 农村经济破产。据52个村的调查统计,靠乞讨为生的有1,590人,
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有670人。杨家滩村在解放前共有213户,其中常年讨饭的13户,
被迫下关东的36户, 当长工的22户,打短工的36户,给人看牛的2户,租地借债的
43户。
1945年解放后,经过减租减息运动,农民生活初步改善。1946年,中农(生活)
由过去的12,014户增加到25,450户;赤贫(生活)由过去的2,890户减到680户。
农业合作化以后, 农村整半劳动力平均年收入,1970年前不足300元,1975年
超过400元,1977年超过500元,1979年超过600元,1980年超过700元。农民每人平
均收入,1956年为64元,1966年超过100元,1978年超过200元,1982年为329.7元,
1983年达到566.8元。农民每人平均口粮分配,1956—1972年为300余斤,1973年后
增到400斤以上。

1983年30户农民经济、生活情况抽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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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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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 │ 126人 │ 每户平均 │ 4人 │ 项目 │ 金额 │ 人均 │ 占总 ┃
┃ │ │ │ │ │ (元) │ (元)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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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劳力│ 83人 │ 每人负担 │1.52人│ 总收入 │ 71699│ 56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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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121.38亩│ 每人平均 │0.96亩│ 其中:依靠 │ 43309│ 344 │ 60.4 ┃
┃ │ │包括自留地│ │ 集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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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主要物品、存粮、存款 │ 家庭经营 │ 23810│ 189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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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 │ 181间 │每户6间(每间 │ 其它收入 │ 4580│ 36 │ 6.4 ┃
┃ │ │9.6平方米) ├──────┼───┼───┼───┨
┃ │ │ │ 全年纯收入 │ 60076│ 477 │ 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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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 │ 44辆 │ 每户1.5辆 │ 消费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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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缝纫机 │ 19台 │ 每1.6户1台 │ 项目 │ 金额 │ 人均 │ 占总 ┃
┃ │ │ │ │ (元) │ (元) │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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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音机 │ 16台 │ 每1.9户1台 │ 总支出 │ 35439│281.3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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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 │ 29只 │ 每户0.97只 │其中:食品 │ 14141│ 112 │ 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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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表 │ 68只 │ 每户2.3只 │ 衣着 │ 8120 │ 64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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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机 │ 9台 │ 每3.3户1台 │ 日用品 │ 5158 │ 41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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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粮 │ 50,000斤 │ 每人396.8斤 │ 娱用品 │ 2574 │ 20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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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 │ 16,930元 │ 每人134.4元 │ 书报杂志 │ 8 │ 0.06 │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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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卫生 │ 406 │ 3.2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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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 │ 3,586│ 28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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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 │ 589 │ 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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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活服务│ 857 │ 6.8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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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 明代,威海渔民虽处海边,但无自由捕鱼之权。“各海口佃纳海租银”、
“领印租票”①方可捕鱼。由于渔业工具落后,只能在近海捕捞,生活极不稳定。
清代前期,“卫人贫甚,无力捕鱼,间有以世守海口赁人暂用者”。②清代后
期, 沿海渔民仍然靠在近海捕鱼捉蟹维持生活,有的兼种山 (正文第706页)薄
地,藉以糊口度日。
英国强租至威海解放前夕,渔民生活依然贫困,常以海藻为副食。若遇灾年,
渔行、渔霸乘机敲诈勒索,渔民就要欠债,甚至破产。不足二百户的靖子村,有渔
船118只, 先后被渔霸押去57只;有50余户流浪逃荒,70多户以讨饭为生,90多人
逃往关东。当时流行在山后一带的“哭五更”民谣,具体地反映了渔民们的苦难生
活。
威海解放后,威海卫市人民政府即贷款给渔民,扶助其恢复生产。1946年,全
市有渔民1,842户、约10,000人,年捕捞鱼虾达214万斤,生活有了保障。1956年农
业实行合作化后,沿海渔村渔、农并举,收入增多,生活水平高于农业户。1979年,
渔民每个劳动力平均分配为1,043元, 1982年为1,486元。孙家疃公社远遥村有436
户、 1,648人,1982年每人平均收入830元,有存款的400户,存万元以上的有20多
户、五千元以上的100多户;有250户搬入新居,每人平均住房13平方米;有电视机
410台,其中彩电30台;有电冰箱20台,洗衣机100多只,轻骑摩托车30多辆;主食
全是大米、白面;衣着与城市一样,有些渔户还穿上毛呢、皮革等高档衣料。
盐民 明代,盐民多用锅煎盐,以肩挑叫卖谋生。后因赋役过重,各场盐民多
逃亡,所遗灶地由农民租种。至清初,只有孙家滩盐锅4口、杨家滩盐锅3口。因煎
盐资本较大,同治年间改为晒盐,“晒盐之灶户,骨柔于咸,往往痹痿”,“出死
力以谋生”。除此之外,往往还受到“胥役借端需索,稍不遂意,平其滩,毁其器”。
③民国年间,威海境内产盐区有18个村,有盐田5,616亩,好年头每亩可产盐70担,
每担平均价格4元左右。由于设备造价高及盐税重,盐民生活极不稳定。
建国后, 盐民统一组织、计划生产。在六十年代,每个劳力平均年收入350—
500元。 七十年代前期, 平均600—700元。1979年800元以上,1980年以后突破1,
000元。
注解:①②《威海卫志》(清康熙本)。
③《文登县志》(清光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