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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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学是在民间设立的一种地方学校。《明史·选举志》载:“社学,自洪武八
年,延师以教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正统时,许补儒学生员。
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
讲习冠、婚、丧、祭之礼。”“明设社师一人,奉学道批详,以本卫儒童文行优者
主其任,教小学生徒。如万历间刘泽久,天启间郭跻琼,崇祯间戚世振,皆社师也。”

据《威海卫志》和《文登县志》记载,清代威海卫内曾先后建社学四所:
广翕社学 顺治时,威海卫儒学教授张联箕(益都进士,后升任澄江知府)设
广翕社学于卫学署。1657年(清顺治十四年)张联箕在《广翕社题辞》中说:“命
名‘翕社’,盖取兄弟既翕之义。”②
九容社学 顺治时,邑致仕训导戚景鳃设九容社学于厅事。顺治九年,毕懋第
在《九容社序》中说:“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 (正文第620页)(sù)。
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
然则因文会友、因友会心者,其自敬容始,请以九容社命名。”其宗旨是“修容修
文”。③
李公社学 1675年(清康熙十四年),威海卫守备李标,建社学于卫守备署西,
延名宿为师。
韩公社学 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威海卫守备韩公远,在当时城内关帝
庙内“奉文延师课蒙童”,称韩公社学。
乡间社学有记载的只有一所,即辛汪社学,设在羊亭。
注解:①②③《威海卫志》(清康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