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威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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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市人民政府 1945年8月, 在威海卫行政办事处的基础上,组建威海卫
市人民政府,于洲任市长。威海卫市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委员会,由市长兼任主任。
下设秘书处、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管理局、
北海银行办事处等机构。 1947年3月,又增设外事科、卫生科、战勤科、税务局、
实业局、粮食局、战时邮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 1951年5月5日,威海卫市人民政府改称威海市人民政府,由
市长和一名副市长主持行政事务。11月,原行政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委员会,由市
长和副市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全市重大行政事务。下设秘书
室、民政科、财政科、人事科、文教科、建设科、工商科、水产科、劳动科、房产
科、国防建设科、公安局、法院、检察署、监察委员会(1955年撤销)等机构,分
别管理所属权限内的各项事务。此外,还设有畜牧站、渔业技术指导站、油脂增产
委员会办公室等技术服务机构。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1956年1月, 原威海市人民政府改为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由市长和副市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其工作部门,初设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
财政科、工商科、劳动科、教育科、建设科、水产科、计划统计科、交通科、财贸
办公室和公安局。以后工作机构屡有裁并和增设,名称亦时有变更。至1966年,行
政机构设置如“表1”所示。

表1:1966年威海市人民委员会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交际科

统计局
计划委员会 劳动局
人 物资局

工业局
民 手工业管理局
经济委员会 盐务局
委 交通局
城建局

财政局
商业局
会 财贸办公室 工商局
人民银行
供销合作社
科学技术委员会
民政局
公安局
人事监察局
农林水利局
农机管理局
水产局
文教局
卫生局
邮电局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1967年2月19日, 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威海市
部分“群众组织”在驻威部队的支持下,夺取中共威海市委和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党、
政、财、文一切大权,成立由群众组织代表、驻军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组成的“三
结合” 临时权力机构——“威海市红色造反者大联合革命委员会”。3月,更名为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由主任和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使市委、市人委的全部
职权。1970年,恢复中共威海市委,党的工作部门从威海市革命委员会中分出,威
海市革命委员会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继续存在。 至1980年初,机构设置如“表2”
所示。

表2:1980年威海市革命委员会机构设置

革 命 委 员 会

办 计 工本 财 农 科 体
公 划 交建 贸 林 学 育
室 委 办设 办 水 技 运
员 员 公委 公 办 术 动
行 会 室员 室 公 委 委
政 室 员 员

公 民 人 邮 管 劳物 第第机第化电电交 城房建环 商对工粮供人财农水水农多沼
安 政 事 电 理 动资 一二械二学子业通 市产筑境 业外商食销民政林利产机种气
局 局 局 局 局 局局 轻轻工工工工局局 建局材保 局贸局局合银局局局局局经办
工工业业业业 设料护 易 作行 营公
业业局局局局 局工办 局 社 办室
局局 业公 公
局室 室

计 地
量 震
标 办 教 文 卫 广 计
准 公 育 化 生 播 划
局 室 局 局 局 局 生



威海市人民政府 1980年5月, 威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威海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和副市长若干人组成,主持全市各
项行政事务。 政府工作部门设委(办)、科、局等。至1982年底,其机构设置如
“表3”所示。

表3:1982年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体 爱 计 基经 农
育 国 划 本济 林
运 卫 委 建委 水
动 生 办 员 设员 办 财 科
委 运 公 会 委会 公 贸 学
员 动 室 员室 办 技
会 委 会 公 术
员 统劳物物机一第交电第邮产钟 室 委
会 计动价资械轻二通业二电品表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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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学工 业 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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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局 公
局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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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播安法政事育化划生 政访务待 市筑产境业业机产利象气
教局局局局局局局生局 事科办所 建材管保局局局局局局办
育 育 务 公 设料理护公
办 局 管 室 局局局局室
公 理
室 局

商工粮外财供人建农中
业商食贸政销民设业国 计 地
局局局局局社银银银银 量 震
行行行行 管 局

基层人民政府 1950年3月至1956年2月,基层政府设乡公所,由乡长、助理员
等人组成。1956年2月至1958年8月,基层人民政府为乡,设乡人民委员会,由乡长、
副乡长、 助理员等人组成。1958年8月以后,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
制,设公社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助理员等人组成。1967至1980年,人民
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革命委员会,后复称管理委员会。

威海市历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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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名称 │ 职务 │ 姓名 │ 任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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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 于洲 │ 1945.8—1949.1 │地区级,本人1947年冬已离威┃
┃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张维滋│ 1949.1—1949.4 │ 1948年3月改县级 ┃
┃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李桂岩│ 1949.4—1950.4 │ ┃
┃ 威海县政府 │ 县长 │ 王甫 │1949.10—1950.4 │ 未到任 ┃
┃ 威海卫市政府 │ 代市长 │ 王甫 │1950.4—1950.12 │ ┃
┃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王熙义│1950.12—1951.5 │ ┃
┃ 威海卫市政府 │ 代市长 │徐承秀│1951.5—1952.1 │ 1951年11月任命为市长 ┃
┃ 威海卫市政府 │ 副市长 │梁玉华│1951.3—1952.5 │ 1952年12月准免 ┃
┃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于子文│1952.1—1954.9 │ 1954年4月已调离 ┃
┃ 威海卫市政府 │ 副市长 │毛富荣│ 1952.1—1956.1 │ ┃
┃ 威海卫市政府 │ 市长 │于经清│ 1954.5—1956.1 │ ┃
┃ 威海卫市政府 │第二副市长│宋常璞│ 1955.21956.1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市长 │宋常璞│ 1956.11958.5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彭益晋│ 1956.21967.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李汇川│ 1956.101961.3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市长 │许善文│ 1958.51963.1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宋常璞│ 1958.51961.3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冷雪竹│ 1959.51960.10 │ ┃
┃ │ │ │ 1962.101963.1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鲁智民│ 1960.91962.10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孙志远│ 1961.31962.9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市长 │冷雪竹│ 1963.121966.5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 王侨 │ 1962.91963.1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王志仁│ 1964.51965.3 │ 未到任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潘万兴│ 1964.111967.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市长 │阎善本│ 1966.51967.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鲁智民│ 1966.51967.2 │ ┃
┃威海市人民委员会│ 副市长 │王星吾│ 1966.51967.2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朱兆运│ 1967.21969.11 │ 驻军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刘锦章│ 1967.21968.3 │ 驻军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李洪兴│ 1967.21971.6 │ 市武装部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阎善本│ 1967.21972.9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门兆英│ 1967.21968.3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邵金玉│ 1968.3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李文钏│ 1968.3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张庆元│ 1969.111972.8 │ 驻军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时义平│ 1969.111973.9 │ 驻军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于文一│ 1970.81973.7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王文成│ 1971.121972.8 │ 驻军代表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王文成│ 1972.81973.7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李永保│ 1973.121975.7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于文一│ 1973.71978.4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刘明祖│ 1975.41978.4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孙秋同│ 1975.4—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王星吾│ 1975.4—1976.2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刘玉峰│ 1975.9—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门兆英│1976.12—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时继永│ 1977.4—1979.6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姜松山│ 1977.4—1980.4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刘明祖│1978.4—1979.12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初文山│1978.5—1979.12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王树枫│ 1978.5—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任 │初文山│1979.12—1980.5 │ ┃
┃威海市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 │王锦文│ 1980.1—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市长 │门兆英│ 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孙秋同│ 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刘玉峰│ 1980.5—1981.9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王树枫│ 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王庆法│ 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王锦文│ 1980.5— │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邵恒斋│ 19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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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机构,初设有村一级。1906年,将全区划为26个总董区,每区辖12村
左右,区设总董一人,村设村董一人,由地方豪绅或一村富户充当。其职责为传达
行政长官署命令、征收地租捐税、发放买卖契纸及其它维持治安、保卫公益等事项。
为实行有效的殖民统治,后将26个总董区划为南北两段,各设长官公署管理。如此,
英国在威海卫组成了“行政长官—南北段行政长官—区总董—村董”这样一套殖民
统治系统。
1930年10月1日,威海卫正式由中国收回,威海卫行政长官署即行消亡。
基层行政机构,设第一至第八区区公所。除此以外,又以保甲组织代替国民党
政府管辖期间的坊、村两级行政设置。保甲编制,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
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二保以上者,设联保主任。统归所属各区区长管
辖。
伪威海卫特别行政区专员公署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在专员公署中,专员、各
科(署)长以及各股主任均由汉奸充任,顾问一职由日本人充任,是公署中实际行
使职权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先后担任伪公署顾问的有石川、铃木一男、森田、
大滨善高、森田喜平等。
伪专员公署对日本主子百般奉迎,唯命是从,对中国人民则穷凶极恶。1944年,
为给日本侵略军征集军粮,伪专员公署制定了《威海卫三十三年度小麦收买实施办
法》,并建立“小麦收买工作督励队”,由伪专员任队长,森田当顾问,下设六个
班,由各科科长任班长,分别到各区强征小麦,当年强征小麦一千吨,结果使威海
人民只能靠配给的豆饼、橡子面过日子。其它额外负担也日益沉重。1943年,伪专
员公署的职员、警、兵、夫一律每月增加临时物资津贴30元,全年共需241,800元。
这项巨额负担全落在人民身上。伪公署规定:田赋每丁银带征附捐20元,商家按每
百元资本带征附捐2元。
1945年8月威海解放,结束了日伪威海卫特别行政专员公署的罪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