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保护与“三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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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 1973年8月,威海市将环境保护列入议事
日程。 1975年9月,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0年室改局后,成立环保监测站。通过
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
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使威海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计划管理
轨道,被污染的环境初步得到治理。
调整工业布局 为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1974年以来,市内企业自办的8个电
镀车间(组)统一迁至望岛村,集中成立电镀厂,推广无氰电镀新工艺,对含铬废
水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处理,用气体收回箱处理废气。1977年,将排水污染较严重
的七一一厂迁到卫家滩村东海滨,并加强废水净化处理。一年后二硝基重氮酚浓度
控制在1-2PPm之间。1978年后,将标牌厂、织布厂等单位迁出市区,并对新建、扩
建、改建的工业项目,做到主体工程与治理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烟尘及废气处理 1980年,开始对32个工厂企业收取排污费,至1982年,共收
取排污费22万多元, 其中60%返回工厂作治理费,主要用于锅炉的消烟除尘改造。
先后有26个单位的锅炉更新改造成链条式炉排锅炉,使排放烟尘浓度均控制在格林
曼烟气浓度图2级以下, 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981年,地毯厂、皮鞋厂等
单位实行联片供热,排放烟尘大为减少。
废渣及垃圾处理 1981年,威海发电厂建成煤渣池,集中存放废渣,分配给建
材部门烧制砖瓦。其它单位废渣,由本单位直接运送垃圾场。自1977年起,分别在
西北山村南沟和原砖瓦厂处设垃圾堆放场,经药物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和煤渣,一部
分作农田肥料,一部分用作填坑修路。
污水治理 1978年,对排放污水较多的工业企业,限期改革工艺,经处理合格
后准予排放。1981年,筹建日处理能力为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雨污分流。
噪声处理 由于工业布局不合理,许多工厂座落在居民区,机器噪声严重影响
环境的安静。市内交通噪声也较严重,邮电局交通岗测定汽车拖拉机经过时,噪声
一般在73—84分贝以上。对噪声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绿化环境控制噪声,1982
年, 市区绿化复盖率18%;组织市区环境噪声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拖拉
机进入市区,其它车辆安装消声器;改进设备安装管理,逐步治理工厂工艺产生的
噪声;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把绿化地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