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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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建国以前,威海的厂房十分简陋,且多为民房式,生产条件很差。
建国以后,随着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年年新建厂房,劳动条件得到改善。至1982年,
全市厂房竣工面积累计为453,901平方米,占全市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38.9%。1956
至1960年的五年间,厂房竣工面积达35,144平方米,占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的41.5
%。其中1958年厂房竣工面积为9,942平方米,占全年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的46.2%。
由于“左” 倾思想的干扰, 加上自然灾害,对部分工业进行调整,后又爆发
“文化大革命”,工业发展遭到挫折,厂房建设处于停滞状态。1961至1970年,全
市厂房竣工面积仅35,454平方米。 1971至1980年,全市厂房竣工面积为305,526平
方米, 占全市基本建总竣工面积的45.1%,是六十年代的8.62倍。1980年,厂房竣
工面积高达50,171平方米,是前十年竣工面积总和的1.42倍。
为了调整住宅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与厂房建设的比例失调,从1981年起,逐步
调整城市基本建设投资比例,适当增加住宅建设,压缩厂房建设。到年底,厂房竣
工面积为30,733平方米, 占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的25.8%;1982年,厂房竣工面积
只占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的20.7%。
厂房占地面积 1963年, 城市建设区总用地200公顷,其中厂房建设用地30公
顷, 占总用地的15%。 1980年,城市建设区总用地519.9公顷,其中厂房建设用地
193.6公顷,占总用地的37.2%。
厂房建筑结构 建国前,厂房建筑结构大都与民房结构(砖、石、木、草、瓦)
相同,只是部分厂房的跨度略大于民房。建国初期,新建厂房只在跨度和面积上有
所增加, 结构无大变化。1969年,威海平板玻璃厂建成面积为1,320平方米的熔制
车间, 结构为浇注式钢筋混凝土。1970年,威海船厂建成面积为3,548平方米的两
跨39米宽的热处理车间,为预应力①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结构。
厂房建筑形式 建国前,厂房建筑形式一般与民房相同。建国至六十年代,厂
房、车间多为单跨、单层、三角形屋架大屋顶,瓦盖或石棉瓦盖。1958年,威海橡
胶厂、威海地毯厂等,陆续出现15米以上的单跨、单层车间的仓库。自七十年代起,
出现多跨、多层、折扇形屋架的厂房、车间。1972年,威海无线电二厂新建一座三
层楼的生产车间。而后,威海被服二厂、威海地毯厂、威海皮件一厂、威海刺绣厂、
威海塑料三厂等轻工系统和微动行业的新建厂房、车间,皆采取多层形式。1975年,
威海船厂新建船体装配车间,是威海市首创24米三跨度、折扇形屋架的厂房建筑。
此后,许多重工业厂房建筑也多采取此种形式。1982年,威海市毛纺织厂新建的车
间,推行了薄壳板锯齿形屋面;威海第二毛纺织厂、威海丝织厂亦相继采用。
注解① 预应力:在制件前,将钢筋拉到负荷程度再截断,制入件中强度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