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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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 明清时代,无专门清扫队伍。英国强租期间,雇用清道夫20余人。收回
威海卫后, 威海卫管理公署公安局雇用清道夫49人, 负责城区范围的清理工作。
1936年,在刘公岛增设12名清道夫。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清洁工人被列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职工。1958年,成立威海
市清洁卫生管理所, 隶属市卫生局,有固定职工4人。1960年以后,清洁卫生管理
所直接与农村生产队挂钩,以肥换工。1965年以后,有80名农民自带口粮,从事城
市粪便清运工作。1973年以后,城市清洁卫生日趋机械化,逐年添置小型拖拉机等
清运机动车辆。1982年,清洁卫生管理所更名为威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归城市建
设局领导, 有职工26名,合同工109名,配有清运城市粪便和垃圾的各种机动车21
辆。
街道清扫 英国强租和国民政府直辖期间,均雇用清道夫清理城区和刘公岛的
卫生。新中国成立后,将市内分若干卫生区,由各单位分片包干清扫。住宅区由各
居民委员会分组划片,责任到户。1970年以后,清扫队伍日趋专业化,组织专门人
员负责清扫主要街道。1981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与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工合作,组
织专业清扫队。主要街道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扫队负责,其他街巷由居民委员会
清扫队负责,所有街道坚持日清两次。1982年,全市清扫面积达31万平方米,被评
为山东省城市卫生第一名。
垃圾清理 设施 英国强租期间,在商埠区内沿街放置镶盖垃圾桶。建国后到
1976年,街上无固定垃圾箱,一律集中堆放,守期外运。1977年后,主要马路两侧、
住宅区内、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单位附近,先后设砖砌简易垃圾箱,繁华区设铁
制果皮箱。1982年,主要街道两旁、住宅区附近换大型铁垃圾箱67个。在商店、影
院、剧场、车站、码头等场所设陶瓷果皮箱。
清运 1938年以前, 商埠区内清运垃圾多用马车,威海卫管理公署备有6辆畜
力车清运垃圾。威海解放至1972年,全靠人力车沿街收运。1973年,清运垃圾开始
使用机械,到1982年,城市垃圾清运全部使用机械。建筑和工业垃圾用于工程回填,
生活垃圾运至郊外固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做肥料。
城市粪便处理 1930至1932年,码头区和刘公岛共有公共厕所60处。坑内置入
镶盖的马桶,厕所保持日清,春、夏、秋三季定时洒药、杀菌。到新中国成立时,
有公共厕所11处。 到1982年,在市区修建公共厕所38处,面积1,222平方米。各住
宅区内设公共厕所3,800处, 新建住宅楼内设住户厕所。公共厕所保持日清,春、
夏、秋三季定时洒药,粪便全部引入地下密封蓄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1955年以前,城市粪便由私人经营。1956年,文登县供销合作社以城市粪便作
原料, 在庙 (正文第391页)开颗粒肥料厂。自1958年起,城市粪便统由清洁卫
生管理所管理,将城区划为三个片,分别包给市区、田村、凤林三公社,自出劳力
进城清运,卫生管理所收取管理费。1965年以后,清洁卫生管理所将城市粪便向郊
区公社进行分配,各公社出劳力进城清运,30%的城市粪便分给各公社,70%供应市
蔬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