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财政体制 资料库:威海市情志书库 章节:威海市志(原县级)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article/2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article/2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明代,威海卫的财政体制实行丁徭、赋税和军屯,以解决卫指挥使司和军队粮 饷。清代,初沿明制,至1646年(顺治三年)以后,军屯废,实行以田赋、杂税为 主的财政体制。 英国强租期间,初由英国国库拨款,后改为征收赋税,解决军政开支。国民政 府直辖期间,民国政府拨款和威海卫管理公署征收赋税,以供军政开支。 从1945到1949年,为使人民休养生息,支援解放战争,威海卫市的财政实行自 供自足,由上级统一管理,实行解缴制度、粮票制度、支差制度、没收归公制度, 威海卫市财政科收入和支出,先后由胶东行署、胶东区东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负责 解缴和报销。1950年以后,为减轻人民负担,威海市财政收支项目、办法、范围、 标准, 全部由上级制订, 收入全部上缴,支出由上级拨给,年终结余全部上交。 1953至1957年,全市实行“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的财政 体制。1958年,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体制,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 平衡。1959至1970年,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体制。1971年,实行“定收 定支”、“收支大包干”的方法,收入超收和支出结余全部留给地方,自求平衡。 1974年,实行收入固定比例分成,作为地方的机动财力,超收另定比例的办法,支 出由上级拨款。 1978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即以上 年为基础,增长部分按比例分成,完成收入任务,可按支出指标开支,完不成,要 压缩开支。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首先确定收入项 目,以1979年收支为基数计算分成比例,增收另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