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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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元兴海运后,威海港湾内即成为锚地,大小船只往来无阻,多时每月达数百
艘。明末,威海海口每年泊船“动至数百艘”。清代,港内泊船渐增。
英国强租32年间,每月帆船和轮船进口抛锚者,平均近百只,年进口抛锚最多
达5,047只。 轮船主要有英商太古、怡和两轮船公司,日商共同会社,中国的仁和
东、 政记公司等,共14艘客货兼营,往复频繁。按吨位计,英商占65.8%,中国商
占25.1%,日商占9.1%。
收回威海卫后,虽取消自由贸易港,但进出港船舶,每月仍不少于160至260次。
轮船招商局的新丰、 新铭、公平、遇顺四轮常来港抛锚,总吨位为8,241吨,净吨
位5,311吨,皆客货兼营。
抗日战争期间,海上运输萧条,船舶减少,且操于日人之手。有拖船、货轮共
56艘, 其中为港内驳船动力用的拖船5艘。 每艘吨位30至40吨,总吨位1,530至2,
040吨。
1950年,威海轮船公司设200吨客轮1艘,1952年改换成500吨。1956至1959年,
有150马力建新轮和120马力团结轮。 至1974年,有红卫6号、18号、20号、25号、
27号货轮,为105至570马力。1975年,红卫25号和27号改为港拖1号、2号。至1982
年, 港内自有拖轮2艘,共730马力,其中港务监督1艘。来港抛锚船舶有:工农兵
17号客轮,往来大连、威海之间,两天一班;交通部属的战斗、新华、友谊、和平
等货轮, 吨位均在3,000吨以上;青岛海运局属的鲁海59、64、47等货轮,吨位为
400至1,000吨;辽海、辽丹等货轮,均为1,000吨以上。上述船舶不定期来港抛锚,
每航次总吨位为5,000至12,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