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约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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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国务院关于燃料、电力实行定量供应的通知下达后,威海市物资部门
即对燃料、木材等物资制定节约代用措施。燃料公司成立节煤服务队,下厂下乡服
务。
技术服务 掌握蒸汽量表的安装、维修,完善计量考核手段;在对企业凭证定
量供应煤炭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变企业内部用汽混乱的状况;对全市锅炉全部进行
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淘汰更新计划,制定改进措施;帮助职工食堂和居民改
革炉灶和节煤灶,引进、推广新式茶水炉。
科学管理 定期对年耗煤300吨以上的锅炉进行炉渣化验检查; 对购进的不同
煤种,测定煤质,掌握发热量和燃烧方法,使其充分燃烧;组织全市12个砖瓦厂分
片包干,收回工厂企业的炉渣、烟囱灰;坚持低值燃料代用。
民用煤炭成型供应 1976年,建成蜂窝煤加工厂,有打煤机两台,日生产量10
吨。 每年平均产销2,000吨左右,基本满足居民需求。据统计,从1978至1982年,
共节约标准煤5万余吨。 全市万元产值耗煤量, 由1978年的4.8吨下降到1982年的
4.1吨。
木材节约代用 主要有轻烧镁代木、刨花板代木以及玻璃包装箱回收等项。从
1980年开始生产以钢代木产品,种类有钢窗(门)、各种家具等。到1982年,以钢
代木节约木材4,239立方米。金属回收,1982年为3,454吨,是1977年的1.5倍。